河南九势制药和湖南尔康两家药企合谋涨价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出1243万元罚单。扑尔敏作为原料药被广泛用于生产2000多种感冒和过敏类药物制剂,包括鼻炎片、维C银翘片等销量较大的常用药品。接受反垄断调查后,两家涉案企业已主动整改,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并恢复对扑尔敏原料药的正常供应。
因存在以不公平高价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等行为,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两家药企实施垄断行为开出1243万元罚单。
1月2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2018年6月,媒体报道扑尔敏原料药短期之内价格快速上涨,导致部分药品停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外围调查的基础上对相关扑尔敏原料药企业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自2018年以来获得扑尔敏原料药唯一进口代理资质。经研究论证,湖南尔康和河南九势在扑尔敏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018年2月以来,在湖南尔康主导下,两家涉案企业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以不公平高价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时搭售相关药用辅料;
以“无货”为由拒绝向下游经营者供应扑尔敏原料药,或提出缴纳高额保证金、将成药回购统一销售、提高成药价格并分成等下游经营者无法接受的条件,变相拒绝供应扑尔敏原料药。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两家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湖南尔康没收违法所得239.47万元,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847.94万元;对河南九势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5.73万元。对两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扑尔敏作为原料药被广泛用于生产2000多种感冒和过敏类药物制剂,包括鼻炎片、维C银翘片等销量较大的常用药品。两家涉案企业实施上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性质严重、危害程度较深。
一是助推扑尔敏原料药价格上涨。作为最主要的扑尔敏原料药供应企业,涉案企业行为导致扑尔敏原料药供应紧张,价格上涨。
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涉案企业行为损害下游经营者利益,使相关竞争者不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三是社会影响恶劣。扑尔敏原料药是生产2000余种常用药重要原料,涉案企业行为导致扑尔敏原料药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部分下游厂商减产停产,损害了广大患者利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后,两家涉案企业已主动整改,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并恢复对扑尔敏原料药的正常供应。
此前(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接到举报,反映部分冰醋酸原料药经营者联合涨价,损害了下游医药生产企业和患者利益。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发现,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涉案企业在生产销售冰醋酸原料药过程中,多次交流市场行情,交换产量销量信息,讨论共同涨价事宜。
经多次商议,三家涉案企业最终达成了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从3月1日起,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从7—9元/公斤提高至28—33元/公斤,并照此价格对外销售。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三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58.22万元;对三家企业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625.16万元。对三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83.38万元。
目前,我国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多发,导致下游药品涨价或短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垄断涨价等各类垄断行为,坚持从快、从重处理,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相关经营者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而2017年12月原国家药监总局发布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以药品制剂质量为核心,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以下简称原辅包)为质量基础,原辅包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管理制度,对原辅包不单独进行审评审批。这或许是未来破解原料药垄断提价难题的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