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四川印发通知,率先落实17种抗癌药采购。湖北明确将于10月12日前调整其挂网限价及类型,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省级专项调整中暂停挂网的药品将恢复挂网资格,对于未在该省挂网的,则按相关要求进入资质准入工作;四川省则要求直接挂网采购。预计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今日(10月11日),湖北省卫计委印发通知,率先对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的采购作出安排。
日前国家公布的17种抗癌药谈判结果中,涉及湖北省挂网目录共23个流水号,省交易系统将于本月12日前调整其挂网限价及类型。
关于价格调整,与省级专项动态调整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省级专项调整中暂停挂网的药品将恢复挂网资格。
而对于17种抗癌药中未在湖北省挂网的,则可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开展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入资质准入工作。
而今日,四川省也发布通知,将立即启动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挂网采购,直接纳入该省网上集中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类别范围,按照国家确定的支付标准作为采购价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由各公立医院采购。
通知要求,已挂网的国家谈判抗癌药,企业无需提交申报资料;若基础资质材料过期的需补交新的相关合格资质材料。尚未在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录入基础信息的相关企业和产品,需先按《关于开展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限价药品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72号)第四点申报资质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后到现场递交相关材料。
17种抗癌药进医保,平均降56.7%,下一步将落实采购
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精心筹备,最终取得了17种药品谈判成功的好成绩,成功率高达94%。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该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据昨日新华社报道,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是争取早日让群众尽早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这要涉及各省招标平台的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的采购、临床医生的使用等方方面面,各方需加强协作。
话音将落,今日,湖北、四川就率先发文,成为抗癌药进医保后最先进行集采落地的省份,预计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其执行细节是否会有更多的新亮点?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