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对"按低价药途径挂网"的药品进行价格联动,企业自愿承诺执行该产品最近一轮省级采购全国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的,列入“公开目录”,否则列入备选目录,并取消“按照低价药途径挂网”类别。列入备选目录的药品价格和数量将受到重点监控,原则上其采购总金额应控制在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金额的10%以内。
今日(9月26日),山东省发布通知,将分批对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此次,先对"按低价药徐径挂网"的药品进行价格联动。
通知明确了价格联动规则:自愿承诺执行该产品最近一轮省级集中采购产生的全国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的,列入“公开目录”;不承诺执行该产品最近一轮省级集中采购产生的全国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的列入“备选目录”,同时取消“按照低价药途径挂网”类别。
公立医疗机构在“备选目录”内采购药品的价格和数量将受到重点监控,原则上其采购总金额应控制在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金额的10%以内。当本批次价格调整工作结束后,如产品在其他省份出现新的采购低价时,企业应在1个月内登录省平台,填报新的价格信息。
通知还要求,如有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价格信息或填报的价格信息弄虚作假等,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