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查出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现已采取召回等措施,并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要提醒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是,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防晒类和染发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
通告指出,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
1.广东、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2.要求江西、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3.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