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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辽宁药品采购重新来过!

2018-07-26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今日(7月26日),辽宁省药械集采平台公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63号),决定开展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

辽宁省决定在8月开展该省药品集采的年度动态调整,总体思路是继续实行限价和参考价分类挂网采购。限价取全国各省2015年2月9日至2018年7月31日产生的现行采购价(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最低三个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的低值。10月中旬完成议价工作。

今日(7月26日),辽宁省药械集采平台公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63号),决定开展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

调整范围包括:

1、2016年及以来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通过资料投报、审核合格的药品;

2、属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中《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中涉及的进口药品须按照税率调整比例降低挂网采购价格。

以下药品不属于调整范围:

1.国家谈判药品;

2.拟开展省级专项集中采购的抗癌药;

3.市场撮合议价和邀请招标药品;

4.2018年度挂网采购的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新批准上市药品;

5.其他药品:巯嘌呤药品、血液制品、弃标药品、短缺药等。

动态调整的总体思路:继续实行限价和参考价分类挂网采购。

其中,按照药品通用名区分,对采购金额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竞争充分的药品,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采购金额占比排序累计低于20%且2家及以下企业生产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实行参考价挂网采购;

对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和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已经挂网采购的药品,实行参考价挂网采购。

采购目录的调整:

依据2017年8月15日0时一2018年7月31日24时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以《关于印发2015年度辽宁省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6)9号)为基础进行调整;

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新批准上市仿制药纳入常态管理,实行日常申报、集中挂网,动态调整不再编制采购清单。

限价(参考价)制定:

取全国各省2015年2月9日至2018年7月31日产生的现行采购价(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最低三个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的低值。

具体报价规定:

生产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不接受纸质报价;

必须使用通用名报价,生产企业对每种药品只能有一个报价;

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为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口服制剂按最小零售包装报价,其他包装现行采购价按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包含配送费用及其它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

高于限价和报价为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议价规定:

医疗机构为议价主体。按照同城同价的原则,由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议价;

议价工作继续由全省14个市和19家省属医疗机构协议组成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议价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议价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联合议价组结合药品报价、议价限价(参考价)及临床使用量等信息,与生产企业就申报药品的价格进行两轮远程议价。

调整工作的时间安排:

8月底,完成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调整并面向社会发布

9月上旬,完成辽宁省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库的调整

9月下旬,完成限价(参考价)的制定,面向社会公示后发布

10月中旬,组织完成议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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