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参注射液、柴胡注射液、双黄连注射剂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接连被限制使用,引起中药注射剂市场以及生产企业的不安,大有兔死狐悲之感。事实上,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一波关于中药注射剂的大风暴恐怕就要来临。这不,莲必治注射液前两天也被发出风险信号,似有“不详”之兆。
6月12日,北京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季度报告(2018年第1季度)》。并指出莲必治注射液的风险信号: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应加强莲必治注射液不良反应监测,必要时对该药进行再评价,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季度报告
(北京市2018年第1季度)
一、病例报告整体情况
(一)数据整体趋势
2018年第1季度北京市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3377份,其中一般的报表2871份,严重的(不含死亡)报表461份,死亡报表45份。与2017年同期相比,报表总数稍有上升,一般报表数上升6.0%,严重报表数下降6.7%,死亡报表数下降11.8%。与上一季度相比,报表总数明显下降,一般报表数下降40.0%,严重报表数下降9.6%,死亡报表数下降26.2%。详见表1。
1.化学药品:2018年第1季度北京市共收到怀疑药品为化学药品的报告总计3472例次,其中一般的报告2883例次,严重(不含死亡)的报告538例次,死亡报告51例次。
2.中药:2018年第1季度北京市共收到怀疑药品为中药的报告总计190例次,其中一般的报告171例次,严重的(不含死亡)报告11例次,死亡报告未有涉及。
3.生物制品:2018年第1季度北京市共收到生物制品报告总计196例次,一般的报告135例次,严重的(不含死亡)报告59例次,死亡报告2例次。
4.各类药品2018年第1季度报告情况及变化趋势详见表2。
(二)报告来源情况
主要分析本市不同区报告来源情况和不同报告单位来源情况及其同比、环比变化情况。
1.不同区来源分析情况
本市目前纳入统计的共16个区及3个直属分局,2018年第1季度报告情况及变化趋势详见表3。
2.监测单位来源分析情况
2018年1季度报告的主要来源为医疗机构。与去年同期相比,生产企业报告数有所上升,超过医疗机构报告数的一半以上,经营企业报告数明显下降。与上一季度相比,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报告数均显著下降。本季度我中心收到来自个人报告1份,我中心代为上报。具体情况见表4。
3.网络基层机构变化情况,及与上季度相比变化情况。
(1)新增基层机构构成分析
2018年1季度,北京市继续扩展监测网络覆盖范围,监测系统中新增基层单位32家,另有14家生产企业的账号进行了合并或注销,详见表5。
(2)新增基层机构季度内报告数量和属性情况
2018年1季度,32家新增基层机构未上报报告。
4.季度内接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及审核情况
2018年第1季度新接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65份,其中化学药品42份,中药20份,生物制品3份,共涉及药品生产企业33家。
目前我中心已完成审核15份,评价意见均为不关注。未审核完成的报告中要求补充材料21份,有17份企业已完成补充材料,4份企业仍在补充材料中。
二、可疑风险信号及其评估
本季度内发现的药品风险信号,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分析评估依据和相关建议如下。
(一)2018年第1季度化学药品风险信号及评估情况
2018年第1季度,我中心共收到3472例次化学药品所致不良反应报告。报告数量居前10位的药品情况见表6。
(二)2018年第1季度中药风险信号及评估情况
2018年第1季度,共收到190例次中药(或中草药)导致的不良反应报告。报告数量居前10位中药情况见表7,中药的严重病例情况见表8。
莲必治注射液致可疑风险信号及其评估
1.基本情况
本季度收到莲必治注射液相关“急性肾衰竭”严重报告1例。
患者男,30岁,因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就诊。于2月6日起,使用莲必治注射液及注射用头孢西丁钠。2月7日13:30出现腹泻、腹痛、恶心、呕吐。体温38.9℃,腹软,腹周压痛,无反跳痛。给予抑酸、退热治疗,停莲必治注射液。2月8日,患者仍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患者未再治疗自动出院。2月8日16:44,患者再次入院治疗,仍腹痛。予患者能量液、利复星、奥克治疗。2月9日患者仍腹痛,较前略减轻,查体麦氏点压痛,反跳痛,予奥硝唑、利复星治疗。2月9日16:45检验回报:BUN9.5mmol/L、Cr514ummol/L。给予静点能量液,复查:BUN10.04mmol/L、Cr512ummol/L。患者出院,转上级医院治疗。
2.评价与分析
(1)既往风险控制措施
2005年发布的第八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了莲必治注射液与急性肾功能损害的风险。2006年国家局发布了《关于修订莲必治注射液说明书的通知》。
(2)说明书分析
查看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的莲必治注射液说明书,安全性相关信息基本与2006年发布的修订要求一致。【不良反应】项描述为:现有资料提示,本品可能引起皮疹、头晕、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等。少数患者可能出现急性肾功能损伤。【禁忌】项描述为: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注意事项】中提到:1.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2.本品不宜与氨基酶苷类药物及其他可能造成肾损害药物合用。3.用药期间注意肾功能,如果出现肾功能损伤情况,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3)监测数据分析
检索北京市2007年至今监测数据,共检索到怀疑药品为莲必治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告26例。26例报告中合并使用的其他药品信息共16例次,涉及9种药品,其中8种药品均能检索到肾损害相关不良反应信息(使用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检索药品的“药物专论”信息)。详见表9。
(4)文献资料检索分析
文献检索到莲必治注射液致不良反应的报道较多,涉及多个器官和系统,其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药源性急性肾损害。从用药30分钟内发生至药后3天出现时间不等,也有连续应用4次后出现严重急性肾衰竭的报道。莲必治注射液单独或联合用药均可发生。目前莲必治注射液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详细机制尚不明确。
3.意见和建议
(1)警惕莲必治注射液致急性肾损害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检索数据显示,莲必治注射液可导致严重肾损害。患者起病急,血肌酐升高明显,且多发于男性。莲必治注射液单独或联合用药均可发生急性肾损害。因此,需关注该药的急性肾损害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在使用过程中严密关注患者的尿量,加强用药过程中的肾功能检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停药并予以诊治,避免不良后果。
(2)临床加强莲必治注射液的合理使用
莲必治注射液作为中药注射液,具有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作用。用于细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体炎。该药在临床中多作为辅助用药,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从监测数据及文献资料可见,临床选择合并使用的药品时,未重视其肾损害相关安全性问题,造成肾损害的叠加。目前治疗感染性腹泻等疾病可替代性药物较多。临床若继续使用该药,应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莲必治注射液安全风险管理和教育。提示临床医生严格掌握该药适应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应进一步加强对莲必治注射液的安全性信息监测
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莲必治注射液的基础研究,积极主动收集相关的不良反应信息,明确相关安全信息,警示用药风险。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莲必治注射液不良反应监测,必要时对该药进行再评价,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