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14批次药品不合格,涉及的10家药企被立案调查;产品暂停销售使用,并召回。
▍14批次产品,涉及10药企
在这份临近放假前的通告中,总局表示:标示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7个产品共计14批次药品不合格。其中包含一个注射液。(详见附件)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福建、广西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彻查原因,彻底整改;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7年,总局出手更频繁
对于不合格产品的抽检公告,总局在2016年全年,有过8次。进入2017年以来,就已经公布了2次,就其频度初步判断,这或许能显示出总局在新年伊始,对于药品监管的态度。
这样的说法也有据可循。国务院即将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在1月25日的吹风会上,卫计委医改办主任就表示,这个“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是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里,强调了要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医改全面深化进展,药品质量问题是其重要一个环节,也是保障的基础。在此之下,初步判断,总局对于产品的抽检,在2017年恐怕会更频繁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