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控糖必知:怎么计算才能让食物能量和自身体重匹配?
摘要:体重及其变化最能反映能量摄入和能量消耗之间的平衡关系。当能量摄入大于能量消耗时,过剩的能量转化为体内脂肪储存起来,并使体重增加(发胖);当能量摄入小于能量消耗时,不足的能量需要动用体内储存的脂肪来弥补,并使体重减轻(消瘦)。因此,体重变化能说明能量摄入是否合理(相对于能量消耗而言)。
如何检验呢?一个重要的方法是观察自身体重的变化。体重及其变化最能反映能量摄入和能量消耗之间的平衡关系。当能量摄入大于能量消耗时,过剩的能量转化为体内脂肪储存起来,并使体重增加(发胖);当能量摄入小于能量消耗时,不足的能量需要动用体内储存的脂肪来弥补,并使体重减轻(消瘦)。因此,体重变化能说明能量摄入是否合理(相对于能量消耗而言)。
具体地说可分为两步。第一步,观察体重变化,即先称量自身体重并记录在案,然后利用上述每日总能量数值计算出各类食物数量(方法见本书后续章节),编制食谱并执行2~3周后,再次称量体重,比较前后两次体重数值的变化。
第二步,结合体型做出判断。对于体型偏胖的人,如果发现体重有所减轻,则说明每日总能量数值(以1800千卡为例)是合理的;反之,如果体重没有减轻,则说明每日能量数值不合理,应该减少能量数值(改为1600千卡)或增加体力活动。
对于体型偏瘦的人,如果发现体重有所增加,则说明每日能量数值(以1800千卡为例)是合理的;反之,如果体重没有增加,则说明每日能量数值不合理,应该增加能量数值(改为2000千卡)。
对于体型正常不胖也不瘦的人,如果发现体重基本没变,则说明每日能量数值(以1800千卡为例)是合理的;反之,如果体重增加或减轻,这说明能量数值不合理,应该减少(改为1600千卡)或增加(改为2000千卡)。
计算体重
体重变化是衡量能量摄入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糖尿病饮食控制的目标之一就是使体重维持在正常范围或趋于正常,避免肥胖或太瘦。
那么,什么样的体重才算正常呢?一般用体质指数(BMI)来衡量。BMI=实际体重(千克)÷身高(米)÷身高(米)。只要BMI数值在18.5~23.9之间即为体重正常。BMI<18.5为消瘦;BMI≥24即为超重;≥28为肥胖。例如某人身高1.7米,体重72千克,则其BMI=72÷,超过24(但小于28),故属于超重。
还有一个比BMI更简单的方法,可帮助确定适宜体重的管理目标。先用身高(厘米)减去105,计算出理想体重(千克)。然后,只要实际体重在理想体重90%~110%范围内均为适宜。例如某人身高160厘米,她的理想体重是160-105=55(千克)。对她而言,适宜体重的目标就是50~60(千克)【55×90%≈50;55×110%≈60】。也就是说,一个身高为160厘米的人,不论她是否患有糖尿病,都应该通过控制饮食(能量摄入)和体力活动(能量消耗),使自身体重达到并保持在50~60千克范围内。
大约有60%的糖尿病患者属于超重或肥胖。目前认为,肥胖是糖尿病的发病危险因素之一,肥胖可引起体内内分泌代谢的紊乱,如血清
胰岛素水平升高,脂肪、肌肉以及
肝细胞内胰岛素受体数目减少、亲和力下降,并导致胰岛素抵抗,最终引起碳水化合物代谢障碍而发生糖尿病。
研究表明,适度
减肥可使
2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抵抗减轻,并有助于改善
血糖和血脂状况,降低血压。因此,超重或肥胖的糖尿病患者,应少吃(减少每日能量摄入)多动(增加每日能量消耗)减轻体重。这也是糖尿病患者饮食控制的重要任务之一。
有时候,要减肥回到正常体重范围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那些严重肥胖且年龄偏大的糖尿病患者。但不必灰心,因有证据表明,只要在3~6个月内减轻原有体重的5%~10%,比如从80千克减到74千克,即使体重尚未回到正常范围,也能对血糖水平及预防慢性并发症有很大益处(《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0》)。
另一方面,消瘦的患者应通过均衡的营养计划逐步增加体重,使之达到正常范围。
必须指出,糖尿病患者不能简单地根据血糖高低来控制饮食(能量)。在实践中发现,有些糖尿病患者一发现血糖升高,就减少能量摄入(进食量);而如果认为血糖水平还可以,就增加能量摄入(进食量)。这种做法并不可靠,还是应该以体重是否正常或趋于正常来决定每日总能量摄入(进食量)和运动量。
减少每日总能量摄入(饥饿或变相饥饿)的确有助于降低血糖,但如果能量摄入太低,则不仅会造成慢性营养缺乏,还会导致急性酮血症或低血糖。酮血症是指血液中酮体(来自体内脂肪氧化分解)过多,并导致急性症状,如呕吐、昏迷等。低血糖则是由于血糖浓度过低,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头痛等所谓低血糖反应。这些都是很危险的情况,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总之,糖尿病饮食治疗的首要原则就是控制体重在正常范围内。糖尿病患者应该根据体重的变化来调整每日能量摄入。当天的总能量供应可以根据计算来设计,但长期的能量供应必须以维持正常体重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