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妈妈,就是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把妊娠糖尿病定为糖尿病的一种类型,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约占糖尿病孕妇的10%;其二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血糖升高,达到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标准,称为妊娠糖尿病(GDM),约占糖尿病孕妇的80%~90%。
妊娠糖尿病一般发生在怀孕的24~28周时,即妊娠中、后期,占妊娠妇女的3%~7%。
分娩后大部分患者血糖可恢复正常,但是这类妇女分娩后体重正常者,5~10年后有5%~10%可能发生糖尿病;体重超重者,有35%~50%发生糖尿病。
糖妈妈,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据2017年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1900万妇女患妊娠糖尿病(GDM),患病率为16.2%,且会影响1/7的新生儿。而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越来越多的高龄妇女计划妊娠,GDM的发病率将进一步增加。
所以,要告诫沉浸在为人母喜悦中的准妈妈们,别忘了检测体内血糖浓度。
妊娠糖尿病孕妇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羊水过多、早产、产褥期感染、产后出血等严重后果,且孕妇产后2型糖尿病发病率高达70%。除了会影响妈妈的身体,还会导致巨大儿、胎儿畸形、早产、新生儿低血糖等严重并发症。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2011年,我国根据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织(IADPSG)的妊娠糖尿病(GDM)诊断标准,修改了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并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诊断标准。
新的GDM的筛查和诊断标准如下:
①筛查妊娠前糖尿病:第1次产前检查,对妊娠前糖尿病进行筛查,若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mmol/L或75g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OGTT),餐后2h血浆葡萄糖2hPG≥11.1mmol/L或随机血浆葡萄糖11.1mol/L,即可诊断糖尿病(孕前)。
②GDM的诊断: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OGTT)实验,空腹血浆葡萄糖(FPG)≥5.1mmol/L,或餐后1h血浆葡萄糖1hPG≥10.0mmol/L,或餐后2h血浆葡萄糖2hPG≥8.5mmol/L,即可诊断GDM。
③GDM孕妇在产后6~12周进行糖尿病筛查。
④既往有GDM病史的需在产后终身进行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的筛查,至少每隔3年进行1次。
糖妈妈要注意什么?
1.控制血糖
①营养饮食与运动
治疗妊娠糖尿病,一方面要注意降血糖,另一方面还要考虑胎儿的需要。
饮食控制以提供孕妈妈足够热量、合理营养而又不引起饥饿性酮症及餐后高血糖为原则,但绝不是一些孕妈妈所简单理解的“少吃”“挨饿”等。若达标且无其他高危因素者,每周两次测定血糖等待分娩。
②胰岛素治疗
疾病早期和症状较轻的患者,通过饮食可以将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如果不能控制,在调理饮食的基础上用胰岛素治疗,及时应用胰岛素可显著降低各种母婴并发症的发病风险。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
空腹血糖≦5.3mmol/L;
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
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糖化血红蛋白<6.0%,预防低血糖。
?孕前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
餐前、睡前、夜间血糖为3.5~5.4mmol/L;
餐后血糖峰值5.4~7.1mmol/L;
糖化血红蛋白<6.0%。
2.胎儿发育监测
在妊娠中期,应用超声对胎儿进行产前筛查。妊娠早期血糖未得到控制的孕妇,尤其要注意用超声检查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的发育,有条件者推荐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在妊娠晚期,应每4-6周进行1次超声检查,监测胎儿发育,尤其要注意监测胎儿腹围和羊水量的变化等,还应注意监测胎动。
要应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者,应自妊娠32周起,每周行1次无应激试验(NST),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时,尤其应严密监测。
3.选择分娩时机
无需胰岛素治疗而血糖控制达标的糖尿病孕妇,如无母儿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可待预产期,到预产期仍未临产者,可引产终止妊娠。
胰岛素治疗的孕妇,如血糖控制良好且无母儿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妊娠39周后可终止妊娠。
4.注意产后随访
产后随访时,建议进行身高、体质量、体质指数、腰围及臀围的测定,同时了解产后血糖的恢复情况,明确有无糖代谢异常及其种类。
建议分娩后血糖正常者应在产后6周筛查永久性糖尿病。如血糖正常,则今后每三年筛查一次。
患妊娠糖尿病的孕妇不要有太多的心理负担,经过积极的饮食控制和胰岛素治疗,保持轻松的心情、愉快的精神,“糖妈妈”一定会有个健康宝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