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怀疑低血糖时立即测定血糖水平,以明确诊断;无法测定血糖时暂按低血糖处理。对非糖尿病的患者来说,低血糖的标准为小于2.8mmol/L。而糖尿病患者只要血糖值≤3.9mmol/L就属低血糖范畴。
第二步:
1.意识清楚者,口服20~30克糖类食品(葡萄糖为佳,可服50%葡萄糖注射液30~50ml)。
2.意识障碍者,给予50%葡萄糖液40ml静推,或胰高血糖素0.5mg~1mg肌注。
第三步:每15分钟监测血糖1次,
1.若血糖≤3.9mmol/L,再给予20克葡萄糖口服。
2.若血糖在3.9mmol/L以上,但距离下一次就餐时间在1小时以上,给予含淀粉或蛋白质食物。使用α-糖苷酶抑制剂(如阿卡波糖、伏格列波糖)的患者如果出现低血糖,治疗时需使用葡萄糖、牛奶或蜂蜜,不宜食用蔗糖或淀粉类食物。
3.若血糖仍≤3.0mmol/L,继续给予50%葡萄糖60ml。
第四步:
1.血糖未恢复:
静脉注射5%或10%的葡萄糖或加用糖皮质激素。注意长效胰岛素及磺脲类药物(特别是格列苯脲,商品名“优降糖”)所致低血糖不易纠正,可能需要长时间葡萄糖输注。意识恢复后至少监测血糖24~48小时。
2.低血糖恢复:
⑴.了解发生低血糖的原因,调整用药。
⑵.注意低血糖症诱发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生命体征。
⑶.建议患者经常进行自我血糖监测,以避免低血糖再次发生。
⑷.对患者及老幼患者的家属实施糖尿病教育,患者应随身携带糖尿病急救卡及糖块。
2.血糖未恢复:
静脉注射5%或10%的葡萄糖或加用糖皮质激素。注意长效胰岛素及磺脲类药物(特别是格列苯脲)所致低血糖不易纠正,可能需要长时间葡萄糖输注。意识恢复后至少监测血糖24-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