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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2016-12-15 来源:遵义糖尿病教育之窗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妊娠期糖尿病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孕前糖尿病而非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GDM)”,孕前糖尿病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

  孕前糖尿病

  符合以下2项中任意一项者,可确诊为孕前糖尿病。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

  ⑴.空腹血浆葡萄糖≥7.0mmol/L;

  ⑵.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糖后2小时血糖≥11.1mmol/L。

  ⑶.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⑷.糖化血红蛋白(HbAlc)≥6.5%[采用美国国家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项目(NGSP)/糖尿病控制与并发症试验(DCCT)标化的方法],但不推荐妊娠期常规用HbAlc进行糖尿病筛查。

  对于孕妇而言,糖尿病高危因素主要包括:

  ⑴.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

  ⑵.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

  ⑶.妊娠期糖尿病史;

  ⑷.巨大儿(≥4Kg)分娩史;

  “生了个大胖小子是隐患哟!”

  ⑸.多囊卵巢综合征;

  ⑹.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

  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孕前糖尿病而非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方法和标准如下:

  1.推荐医疗机构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孕前糖尿病或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75gOGTT方法:

  OGTT前禁食至少8小时,试验前连续3天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静坐、禁烟。

  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2小时的静脉血(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送检。

  75g0GTT的诊断标准:

  75gOGTT

  血糖(mmol/L)

  空腹

  ≥5.1

  服糖后1小时

  ≥10.0

  服糖后2小时

  ≥8.5

  注:1个以上时间点血糖高于标准即可确定诊断。

  2.孕妇具有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空腹血浆葡萄糖。空腹血糖≥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妊娠期糖尿病,不必行OGTT;

  空腹血糖<4.4mmol/L,发生妊娠期糖尿病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OGTT。

  空腹血糖≥4.4mmol/L且<5.1mmol/L时,应尽早行OGTT。

  3.孕妇具有妊娠期高危因素,首次OGTT结果正常,必要时可在妊娠晚期重复OGTT。

  4.妊娠早、中期随孕周增加空腹血糖水平逐渐下降,尤以妊娠早期下降明显,因而,妊娠早期空腹血糖水平不能作为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

  5.未定期检查者,如果首次就诊时间在妊娠28周以后,建议首次就诊时或就诊后尽早行OGTT或空腹血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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