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因被群众举报,宁海县公安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查扣空心胶囊成品6箱(约44.2万粒)、空心胶囊半成品102.9公斤、空心胶囊边角料724公斤、空心胶囊回料13袋、明胶50袋、食品添加剂着色剂1箱、制胶囊设备等。潘某和现场作业工人共10人被当场抓获。
7月23日,负责运输“工业明胶”和“空心胶囊”的朱某也被抓获。
现年56岁的潘某是新昌县儒岙镇人,曾在台州临海市一家药业公司上班。因公司经营不善,老板用一套生产空心胶囊的设备抵作拖欠潘某的1万多元工资。2014年2月,潘某带着设备在宁海县深甽镇租了4间厂房,并从老家雇用了章某等10名老乡,开始生产胶囊。
致癌" width="400" height="299" src="//img.jianke.com/article/201409/1269803101-20140904171741154.jpg" />
而潘某等人生产空心胶囊使用的是废料做的工业明胶。他们将生产出来的空心胶囊卖给了王某甲、官某、章某、王某乙(四人均在逃)。
经检测,被查获的空心胶囊及生产原料中,重金属铬的含量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65倍。铬是一种毒性极大的重金属。
今年8月29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潘某等11人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
《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经检测,被查获的空心胶囊及生产原料中,重金属铬的含量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的65倍。重金属铬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