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肿瘤频道 > 医学前沿 > 原肿瘤科主任收回扣获刑

原肿瘤科主任收回扣获刑

2014-11-17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利用工作便利,在治疗中特意增加药品“岩舒”(复方苦参注射液)的使用量,原房山区良乡医院肿瘤科主任闫秀云从医药代表手中共计收受73万多元回扣款。近日,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闫秀云上诉,维持一审10年半有期徒刑的判决。

肿瘤科主任收回扣获刑" width="400" height="300" src="//img.jianke.com/article/201411/542970294-2014111721574968.jpg" />

  一审法院判决显示,2006年9月28日,闫秀云开始担任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肿瘤科主任,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术区京西片区医药代表魏某(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加大药品“岩舒”(复方苦参注射液)的使用量。闫秀云按每支7元的价格收受魏某回扣,后增加到每支8元,共计收到回扣73万余元。

  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闫秀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闫秀云不服提出上诉。她说,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所致。她只收过魏某转账来的4.9万元。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取得的第一份闫秀云有罪供述确有瑕疵,但在一审时就将这份证据排除在外。而另外三份有效证据,公安机关都提供了同步录像为证。闫秀云所称“从没收过现金”的说法,根据多名证人、相关公司和良乡医院出具的证言,都与她的说法不符。

  最终,二中院驳回了闫秀云的上诉,维持原判。

(实习编辑:赵雪洁)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