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因终末期肝病,经各种治疗无效,预计存活时间不超过半年者,通过手术植入一个健康的肝,使肝功能得到良好的恢复,称为肝移植。通常的做法是同种异体肝移植。近年来,鉴于全肝的20%经过再生即能获得良好的肝功能而无损于供肝者的肝功能,供肝来源扩大到活体,绝大多数是亲属献出左肝叶,也有无血缘关系的配偶供者。
一、适应症
1.肝实质疾病
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肝功能衰竭,慢性活动型肝炎,先天性肝纤维性疾病,囊性纤维性肝疾病,多发性肝囊肿,巨大肝囊肿,新生儿肝炎,严重性难复性肝外伤。
2.先天性代谢障碍性疾病
糖原累积综合征,家族性非溶血性黄疸,血色素沉积症,C蛋白缺乏病等。
3.胆汁淤滞性疾病
先天性胆叫管闭锁,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硬化性胆管炎,继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家族性胆汁淤滞病,肝内胆道闭锁等。
4.肝脏肿瘤
良性肝肿瘤如多发性肝腺瘤病,巨大肝血管瘤等,若超出肝三叶切除范围为原位肝移植的适应症。原发性肝恶性肿瘤如肝细胞癌,胆管细胞癌等病变范围广泛或并有肝硬化,病变尚未侵犯肝外组织者可作为原位肝移植的适应征。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 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健客价: ¥308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 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健客价: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