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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肝”色变,成乙肝就业最大障碍

2017-09-13 来源:贵州中医肝病医院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刘,学的会计专业,按说应该找工作十分容易,经过一系列的面试笔试,小刘终于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可就在签合同之前,用人单位体检过后,被告知不能被聘用,只因为被检查出肝有问题。

  谈“肝”色变,成乙肝就业最大障碍

  小刘告诉记者,当时用人单位说的非常委婉,说自己的体检报告不合格。小刘立马反驳询问,是不是因为自己是乙肝携带者才不被录取,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肝功能出现了问题。

  小刘说自己早就知道自己是乙肝携带者,但是肝功能正常,用人单位凭什么不录取。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当时拒绝录用小刘用人单位,对方回复,“乙肝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均不录取。”

  肝病医院姜昌龙教授:不必谈“肝”色变

  记者随后来到肝病医院向米曙光院长咨询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性。米院长告诉记者,“提到乙肝,大家都怕的要命,不敢共餐,不敢接触,这些都是在日常生活中的误区。”“小刘这样的情况,肝功能是正常的,小刘应该享有和普通人一样的工作权利。”米院长补充道。

  随后小刘和记者一起来到当时应聘的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回复,“我们项目部,吃饭是大锅饭形式,为了尽量不传染其他人,所以我们不录取乙肝病毒携带者。”当记者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具传染性的时候,工作人员依然回复,“我们还是会尽量避免录用这样的人。”

  人社部: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用人单位的这个行为到底合不合适?记者上网查找了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发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部分明确规定,“除国家法规,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辞用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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