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是从“道”中分化出来的,因为“道”是总体,“德”是个体,德是指万物所含有的各自特性而言,如医德、武德、师德、公德等,故“道”和“德”有着共性与特性的关系。
《道德经》中指出“道尊而德贵”,要“修道养德”,故道教最根本的信仰和行动的总准则,就是“既要修道,又要积德”。“经以五行,纬以四时,天地所禀,阴阳所资”。
“道”与“德”驾驭宇宙的一切,即“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帮,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乐人之吉,愍人之苦,周人之急,救人之穷,手不伤生,口不劝祸;不自贵,不自誉,不嫉妒,不妄谄,如此乃为有德。
老子进一步总结到:“法道无为,治身则有益精神,治国则有益万民。”人的一切作为都应当顺乎自然,一要能利万物,二要大公无私,三要甘处卑下,四要不与人争,五要心胸远博,六要言而有信,七要应时而动,八要善于治国,九要有办事之才。
对于合乎天道自然运行法则的事,则要尽力而行,以彰显“天理”(即所谓的“与时争之者昌,与人争之者亡”),且道教基本戒律是不可成为财、色、物欲的俘虏,由此就达到了道教的教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