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新生儿出生后筛查甲状腺功能异常后,是否需要立即启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但临床上遇到实际病例,也许并不那么简单。
2017年12月28日,一个新生儿在妇产科出生,出生后因为「反应欠佳7小时、呕吐1次」被收治儿科病房。次日常规查甲状腺功能发现,促甲状腺激素(TSH)21.15μU/ml,FT430.18pmol/L,遂给予左甲状腺素(优甲乐)50μg治疗。出院前一天(2018年1月4日),复查甲状腺功能发现TSH0.663μU/ml,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39.67pmol/L。出院时,医师叮嘱「出院后服用优甲乐50μg/天,2周后复查甲状腺功能」。2月1日后到外院复查甲状腺功能显示,TSH0.831μU/ml,FT433.34pmol/L,FT36.77pmol/L。
“那么,遇到这样的患者,我们该如何看待患儿目前的甲状腺功能?回顾最初的诊治,此位患儿是否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目前是否应该停用左甲状腺素?”
其实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读懂这一系列新生儿甲状腺功能检查化验单。归根结底,关键是理解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变化的生理特点。
新生儿的甲状腺功能在分娩前后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出生前,由于胎儿甲状腺逐渐发育,甲状腺激素水平逐渐增高。分娩时,胎儿离开子宫,受到外界寒冷等刺激,TSH首先急剧变化,在分娩后2~4小时内达到高峰,可达70~100μU/ml,随后在48小时内降低到初始水平。与此同时,血清T3、T4和甲状腺球蛋白水平在出生后数小时内迅速上升,出生后24小内处于甲状腺功能上调状态,至产后36~48小时达到最高,随即逐步降低。此外,新生儿的T3、T4水平一般高于正常成人,而TSH水平可在2周后降至与成人相近。
值得注意的是,但有少数新生儿出生后,T3水平一直超过正常值上限,但T4水平处于下限甚至较低,要考虑为人体极度代偿。出生后新生儿体内T3的迅速增高,既由于TSH的刺激,也因为体内脱碘酶活性较高有关,将T4转为T3增多。
临床医师要注意早产儿的甲状腺功能与正常新生儿有差异。由于早产,新生儿的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尚未发育成熟,出生后的TSH高峰便显著衰减,继而T4、T3的水平也相应降低。
基于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变化的生理特点,国内多个指南均一致认为,新生儿出生48小时后检查甲状腺功能,发现异常后应尽快复查以明确是否有甲状腺功能减退。
2012年,中华内分泌学会推出的《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指出,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7天之内要查足跟血筛查甲状腺功能减退,筛查阳性者立即复查血清TSH、血清总甲状腺素(TT4)。一经确诊应尽快开始选用L-T4治疗,在1~2周之内使患儿血清T4恢复到正常水平。2~4周血清TSH恢复至正常水平。
美国甲状腺学会(ATA)2017年的《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管理》对此部分似乎语焉不详,只是笼统提到,应该在产后2~5天筛查甲状腺功能,对于诊断为先天性甲减的患儿应立即启动L-T4治疗,一旦治疗,一般维持3年,但其他资料不详细。
近1年的几篇综述都提到,对于初筛发现异常,建议24小时进行确诊检查。如果TSH大于40μU/ml,立即治疗;TSH大于20μU/ml或FT4水平低,也应立即治疗;TSH在5~20μU/ml之间、FT4正常,密切观察甲状腺功能,通常1~2周复查甲状腺功能,如果TSH升高或FT4低于正常,可以启动治疗。
基于上述内容,我们再回顾此患儿的病情。
患儿的甲状腺功能是出生后第二天清晨采血检查,即在24~48小时内抽血做的检查。TSH的增高可能有生理高峰。此时,发现甲状腺功能异常,应该可以重新复查甲状腺功能,根据最新的甲状腺功能选择是否替代治疗。另外,目前应停用左甲状腺素,并且动态观察甲状腺功能,以判明是否存在甲减和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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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Graves病指南发布,果断收藏!
自日本甲状腺学会(JTA)于2008年发布《儿童期起病Graves病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指南》至今,已历十年。
期间,儿童Graves病治疗领域涌现出很多新证据、新观点,例如:原则上不再推荐使用丙硫氧嘧啶(PTU)治疗儿童Graves病、儿童不再是同位素碘治疗绝对禁忌症等等。
为此,JTA于近日对原指南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来看看小编的总结吧!
一、Graves病的定义
1.Graves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刺激促甲状腺激素(TSH)受体,导致甲状腺激素生成和分泌增加,引起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强烈推荐/共识)
2.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定义是甲状腺激素的生成和分泌增加;甲状腺激素过多而无生成增多,称为甲状腺毒症。(强烈推荐/共识)
二、Graves病的诊断
1.Graves病的诊断应基于《Graves病诊断指南》(2013JTA)(强烈推荐/共识):
1)临床症状
甲状腺毒症表现,包括心动过速、体重减轻、手震颤和出汗;
甲状腺弥漫性肿大;
突眼和/或特征性眼病。
2)实验室指标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和/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水平升高;
TSH抑制:<0.1μU/mL;
抗TSH受体抗体阳性,包括TRAb、TSH结合抑制性免疫球蛋白(TBII)、甲状腺刺激抗体(TSAb);
甲状腺摄碘率升高。
2.Graves病的严重度评估应基于以下标准(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1)甲状腺毒症表现(甲状腺肿大)的临床评估;
2)治疗前血清FT4水平:重度≥7ng/dL,中度5-7ng/dL,轻度<5ng/dL
(FT4水平可能受检测试剂盒影响,上述标准仅供参考);
3)超声检查结果。
三、Graves病的起始治疗
1.如果Graves病患者未曾接受治疗,在起始治疗前,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各种治疗方案(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放射性碘治疗)的优缺点、适应症和禁忌症,并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强烈推荐/共识)
2.抗甲状腺药物的优点包括无放射性碘暴露风险、无需住院治疗、不需手术。缺点是:与成人相比,儿童缓解率较低,用药持续时间更长,药物副作用发生率较高。(强烈推荐/共识)
3.手术治疗疗效可靠、疗程短,但手术属于侵入性操作。为了预防复发,需进行甲状腺全切或近全切,以减少剩余甲状腺组织,术后需要甲状腺素替代治疗。手术需由熟练的甲状腺外科医生完成。(强烈推荐/共识)
4.131I治疗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治疗方法,但甲减发生风险较高,辐射暴露可能导致甲状腺癌和性腺损伤发生风险增加,18岁以下患儿应慎用131I治疗。(强烈推荐/共识)
5.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是儿童Graves病的首选治疗方案。(强烈推荐/共识)
四、儿童Graves病的药物治疗
1.通常情况下,建议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Graves病。(强烈推荐/共识)
2.抗甲状腺药物有两种:甲巯咪唑(MMI)和丙硫氧嘧啶(PTU),MMI是临床一线药物。如果使用PTU治疗儿童Graves病,应向家属详细解释患儿可能出现严重肝功能不全副作用,经同意后谨慎用药。(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3.MMI的起始剂量是0.2-0.5mg/kg/d、每日一次(QD)或两次(BID);PTU的起始剂量是2-7.5mg/kg/d、每日三次(TID)。如果基于体重计算的患儿药物剂量超过成人水平,通常使用成人剂量(MMI15mg/d,PTU300mg/d)。对于严重甲亢,可使用两倍最大剂量。(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4.对于重度甲状腺素毒症患者,建议同时使用β受体阻滞剂。(一般建议/共识)
5.起始治疗后,建议每隔2-3周监测不良药物反应,并至少持续2-3月。除复查甲功外,还应进行血液和尿液检查。(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五、抗甲状腺药物减量、维持治疗及疗程
1.血清FT4和FT3水平正常后,可减少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强烈推荐/共识)
2.通常甲功在服药2-3月后逐渐稳定,药物维持剂量的范围是隔天5mg至每天5mg。(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3.每隔3-4月至少进行一次甲功和血常规检查。如果使用的是PTU,还需要检查尿液分析和髓过氧化物酶-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MPO-ANCA),以防止出现MPO-ANCA相关性血管炎综合征。(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4.为了维持甲功稳定,可以联用小剂量MMI和左甲状腺素(LT4)。(一般建议/共识)
5.建议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至少维持18-24月,以降低甲亢复发风险。(一般建议/低级证据)
6.长期持续抗甲状腺药物治疗(5-10年),病情可能完全缓解。(一般建议/中级证据)
六、抗甲状腺药物的副作用
1.如果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如皮疹、轻度肝病、发热、关节痛、肌痛等,可以继续用药;如果症状持续无改善,应更换为另一种药物。(一般建议/共识)
2.一旦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如粒细胞缺乏症、严重肝病、MPO-ANCA相关性血管炎综合征等,必须立即停药,使用无机碘制剂防止甲功恶化,改为手术或放射性碘治疗甲亢。(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3.有研究显示妊娠早期应用MMI可能与新生儿MMI相关性胚胎病相关,如头皮缺损、脐带疝气、导管间质瘤残留、气管食管瘘、食道闭锁、胆囊闭锁等。建议妊娠早期避免使用MMI。(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七、抗甲状腺药物的停药指征
1.在药物持续治疗期间,如果抗甲状腺药物的维持剂量(MMI隔天5mg至每天5mg)能够维持甲状腺功能正常,可以考虑停药。(一般建议/低级证据)
2.如果甲状腺肿减小,且TRAb维持转阴,说明病情已缓解。(一般建议/低级证据)
3.持续使用抗甲状腺药物(隔天1片)超过6个月,如果甲功正常,可予停药。(一般建议/共识)
4.患儿在学校生活中可以继续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准备入学考试)。(一般建议/共识)(强烈推荐/共识)
5.多数甲亢复发出现在停药1年内,少数也有可能在停药1年以后复发,因此在病情缓解期间仍需进行周期性检查。(强烈推荐/共识)
八、Graves病的手术治疗
1.甲状腺切除术是儿童Graves病的有效治疗方法。(一般建议/高级证据)
2.手术适应症包括:1)病情复杂的甲状腺癌;2)由于药物不良反应,无法使用抗甲状腺药物,且不接受131I治疗;3)存在甲状腺肿大,且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无缓解;4)患者服药依从性差,甲功不稳定;5)患者希望病情尽快缓解,重返社会生活。(强烈推荐/共识)
3.手术必须由熟练的甲状腺外科医生实施。(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4.尽可能实施甲状腺全切除或近全切术,减少残存甲状腺组织。(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5.儿童有更高的甲亢复发率和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6.由于甲状腺切除术后甲功减退,患着需要终身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强烈推荐/中级证据)
九、Graves病的131I治疗
1.131I治疗是治疗Graves病可靠、有效、安全的方法。(一般建议/中级证据)
2.18岁以下患者慎用131I治疗,5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3.应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实施同位素治疗。(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4.在进行131I治疗前,应向患者充分解释治疗注意事项,并取得同意。(强烈推荐/共识)
5.在131I治疗前,先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和β-阻断剂使甲功正常。(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6.为确保单131I治疗成功,建议给予充足剂量131I。(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7.131I治疗后,甲状腺毒症可能出现一过性加重。(一般建议/低级证据)
8.接受131I治疗的患者,未来有可能进展为甲减。(强烈推荐/低级证据)
十、甲状腺危象
1.甲状腺危象是一种严重、危及生命的甲状腺毒症表现。(强烈推荐/共识)
2.甲状腺危象患者必须收入重症监护病房,接受全方位治疗。患者需要及时大量补液、维持体温、使用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无机碘制剂、β-阻断剂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如果患者症状没有改善,应进行血浆置换术。
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异常);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4、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 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 6、甲状腺抑制试验。
健客价: ¥32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健客价: ¥43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 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 3.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 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
健客价: ¥33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
健客价: ¥44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
健客价: ¥22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健客价: ¥36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健客价: ¥14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健客价: ¥36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健客价: ¥8.5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用放射性131I治疗者;手术前准备。
健客价: ¥15.5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手术前准备;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健客价: ¥148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 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 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 4.手术前准备; 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健客价: ¥15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 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 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 4.手术前准备。 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健客价: ¥14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 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健客价: ¥33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健客价: ¥6清火,散结,消肿。用于头痛,眩晕,瘰疬,瘿瘤,乳痈肿痛,甲状腺肿大,淋巴结结核,乳线增生症。
健客价: ¥21调节全身代谢,恢复细胞活力,改善心血管功能,健脑健身,延缓衰老,扶正固本。用于冠心病,高血脂症,脑动脉硬化,老年性视力减退。对甲状腺机能减退和慢性老年性支气管炎有辅助治疗作用。
健客价: ¥15平肝潜阳,软坚散结。用于具有心悸、汗多、烦躁易怒、咽干、脉数等症状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
健客价: ¥25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 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健客价: ¥35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 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健客价: ¥80平肝潜阳,软坚散结。用于具有心悸、汗多、烦躁易怒、咽干、脉数等症状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
健客价: ¥30清火,明目,散结,消肿。用于头痛眩晕,瘰疬,瘿瘤,乳痈肿痛,甲状腺肿大,淋巴结结核,乳腺增生症,高血压症。
健客价: ¥20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 2.高血压。 3.劳力型心绞痛。 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5.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 6.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 7.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 8.用于控制甲状
健客价: ¥21甲状腺机能亢进的内科治疗,甲状腺手术前准备,以减少麻醉和手术后并发症,防止诱发甲状腺危象,甲状腺危象。
健客价: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