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发布了「总局关于修订甲巯咪唑片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17号)」,提出了对甲巯咪唑片修改说明书的要求。
公告全文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甲巯咪唑片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甲巯咪唑片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甲巯咪唑片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甲巯咪唑片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甲巯咪唑片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修订重点
1.哺乳期禁用
「禁忌」项中增加「哺乳期妇女禁用」。
2.强调定期复查
「注意事项」中对于用药期间需要定期复查的实验室检查做出了明确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建议患者在治疗初期前3个月,每周做一次血常规检查。维持治疗期间每月做一次血常规检查。并提醒患者出现口腔炎、咽炎、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就诊。
建议患者在治疗初期前3个月,每月做一次肝功能检查。肝损害多发生在治疗开始后的12周内,应提醒患者如出现厌食、恶心、上腹部疼痛、尿黄、皮肤或巩膜黄染等症状时,应立即就诊。
妊娠和产后抗甲状腺药物如何用?
2017年美国甲状腺协会(ATA)发布了最新版妊娠期间和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管理指南。指南提出对于妊娠女性,甲巯咪唑(MMI)和丙基硫氧嘧啶(PTU)均有一定风险。
1.在怀孕早期不推荐服用甲巯咪唑(MMI),而是选择丙基硫氧嘧啶(PTU)治疗。
对于妊娠女性,无论甲巯咪唑(MMI)还是丙基硫氧嘧啶(PTU)都不绝对安全。以前的研究表明MMI会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但是最新研究显示两种药物均有一定风险。
考虑药物的致畸率,在甲状腺功能正常后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停药后应当没1~2周做一次甲状腺功能检查和临床检查来评估孕妇和胎儿的甲状腺状态。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停用ATD药物。
2.停用ATD药物的甲状腺毒症高风险需要继续治疗的孕妇,推荐使用PTU治疗孕妇甲亢,持续到妊娠16周。
当从MMI换用PTU时,应当使用1:20的剂量比例。
如果妊娠16周后仍然需要进行抗甲状腺素治疗,目前仍不清楚是继续PTU还是MMI,指南目前无法做出关于换药的推荐。
3.妊娠期服用ATD药物应使用PTU或MMI的最低有效剂量。妊娠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女性,每4周应该检查一次FT4/总T4和TSH水平。
4.指南提出患者有Graves治疗史,推荐妊娠早期测定血清TRAb,如果在浓度升高,应该在18~22周时重复测定,如果妊娠早期TRAb检测不到或很低就不需要重复测定。
如果患者整个妊娠中期需要服用ATD药物,指南推荐在18~22周重复测TRAb,若升高或者妊娠晚期服用ATD药物的,在30~34周需要再次测定TRAb来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新生儿和产后监测。
5.17ATA指南中强调除非出现胎儿甲亢,否则不建议LT4和抗甲状腺药物的联合应用。
甲状腺切除术很少用于治疗妊娠期甲亢,如果需要,最佳手术时间为妊娠中期第4~6个月。
如果孕妇TRAb浓度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需要在整个妊娠期监测胎儿是否有发生甲亢的可能,即使母亲甲状腺功能已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