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AD到底能不能长期服用?
摘要:并非所有的药物都自带“三分毒性”,很多所谓的毒性是由于未按说明书标注的用法用量、疗程、注意事项、服用禁忌等使用引起的。
到底维生素AD能不能长期服用呢?
维生素A和维生素D是儿童生长
发育所必需的重要营养素,两者同补具有促进钙吸收、增强免疫力的作用,同时对婴幼儿身高的增长、视觉发育、智力发育、预防贫血等方面均有明显促进作用。由于我国婴幼儿群体中维生素A、维生素D缺乏或不足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因此,临床上建议婴幼儿出生后应每日补充维生素AD,以保证婴幼儿维生素AD的生理需要量,满足生长发育的需要。但是,仍有部分医生和儿童家长对于药品类的维生素AD存有疑惑,认为“是药三分毒”,害怕长期补充维生素AD会过量,于是很多家长就改为选择保健食品维生素AD或采取补补停停的方式。
那么,到底维生素AD能不能长期服用呢?
药品说明书被误读
并非所有的
药物都自带“三分毒性”,很多所谓的毒性是由于未按说明书标注的用法用量、疗程、注意事项、服用禁忌等使用引起的。
比如维生素AD滴剂的说明书标注有“长期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这句话被很多医务工作者还有儿童家长“断章取义”地理解为“长期服用=中毒”,其实这是典型的对说明书的误读!事实上,“长期”且“过量”这两个条件是要同时满足才有可能存在慢性中毒的风险,而说明书中标注的每天1粒的服用方法,参照的是婴幼儿每日正常的需求量,只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服用,是不存在任何中毒风险的。那么长期“过量”到什么程度才会中毒呢?
《儿科学》教材中明确了有关维生素A和维生素D的中毒剂量:
维生素A急性中毒:一次剂量大于30万单位;慢性中毒:5-10万单位/日,连续服用6个月以上。
维生素D每日服用2-5万IU,连续数周或数月。
因此,每天1粒维生素AD滴剂离中毒剂量相距十万八千里。如果因为担心每日服用会中毒就停止服用,婴幼儿很容易出现维生素AD缺乏,甚至导致疾病的发生。
国际和国内多个权威指南建议,新生儿应从出生后预防性补充维生素AD,以维持生长发育、预防佝偻病等疾病的发生。如《维生素A缺乏的诊断、治疗及预防》、《维生素D缺乏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建议》、《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等权威指南均推荐了维生素AD每日的正常预防剂量:即维生素A1500-2000IU,维生素D400-800IU。
保健食品真的安全吗?
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划分并不在于安全性,而是在于用途和不同的执行标准。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其生产环节质量标准要求更高。《
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八条明确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换言之,食品和保健食品本身是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风险的急剧升温,保健食品也不再是安全的代言词。
市面上所谓的天然鱼肝油产品,是从鱼的肝脏中获得的维生素AD,由于海洋污染越来越严重,外加肝脏本身作为解毒器官,更是存在重金属超标风险。除此之外,天然鱼肝油中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D配比约10:1,并不符合婴幼儿吸收的最佳比例(营养学推荐婴幼儿维生素AD的最佳吸收比例为3:1),这种不合理的配比会导致两种营养素摄入不均衡,使补充效果大打折扣。另外,天然鱼肝油鱼腥味较重,婴幼儿依从性差,同时鱼油成份更易导致婴幼儿过敏的发生。而化学合成的药品相对于保健食品,是随着医学发展以及
制药工艺的提高,采用更安全的原料,通过化学合成的方式研制的成果,其纯度、成分、含量都更安全、更有保证,配比严格按照婴幼儿营养需求定制,能够满足日常营养所需。
大多数国外食品级产品(美国FDA仅有食品、药品两类,其对食品的准入也是相对要求比较低,鱼肝油、维生素D滴剂都属于食品类,没有获得过美国FDA的药品准入,而且美国FDA不保证该类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大家仔细找这类产品的包装背后都会有类似的说明文字,但字很小)在中国,因其成份含量、审批标准、生产工艺、效果上都不如OTC药品,且其配方与我国儿童的营养水平、营养需求也并不相符,因此也不能获得药监部门的正式认可,无法通过官方渠道进入我国市场。之所以国外一些功能性食品能够被一些儿童家长熟知,也无外乎是因其被私人代购店夸大宣传,甚至不惜抹黑国内产品,从而夺人眼球、谋取私利。
综上所述,维生素A和维生素D是婴幼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营养素,对维持生长发育、预防佝偻病和维生素AD缺乏症有着重要的作用,只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推荐的用法用量服用,是不会出现维生素AD过量的问题的,更不会引起中毒。如果因为害怕中毒而停服,很可能会引起营养素的缺乏,甚至导致疾病的发生,影响儿童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