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皮炎简称药疹,是药物通过口服、外用和注射等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的皮肤粘膜炎症的反应。药物性皮炎对人体的危害很大。
有少数过敏体质的人在用了某些药物后可引起各种各样的皮疹,称为药物性皮炎,又叫药疹。引起药疹的药物多见于碘胺类药、止痛退热、抗菌素、安眠药等。首次用药者,多在药后5-10天发病重复用药者,常在1天内发病。药疹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固定性红斑、麻疹样红斑,少见的有剥脱性皮炎。
1、麻疹样红斑
又称猩红热样红斑。皮疹常由面颈部迅速扩散到躯干和四肢,为针帽大小,鲜红色或大片红斑,很象麻疹或猩红热,伴有瘙痒。一般2-3周可逐渐消退。
2、固定性红斑
它的特点是:在第一次红斑消退以后,如下次再用同一种药,可在原来发生红斑的部位再次发生红斑。红斑常见于手足背、躯干、口唇、阴茎等处。停药后逐渐消退,留下明显的色素斑。
3、剥脱性皮炎
常在用药20天后发病。开始时可出现麻疹或猩红热样红斑,以持逐渐加重,全身皮肤特别是面部浮肿、起疱、渗液。常伴有高热,甚至发生心、肝、肾等内脏病变,如不及时处理可危及生命。在好转过程中可出现在大量脱屑。
药物性皮炎(DermatitisMedicamentosa)也称药疹,它是各种药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体内后,引起皮肤、粘膜的各种不同的炎症反应。
药疹并发的肝损害,常易被诊为麻疹和传染性单核细胞性增多症的肝脏并发症;药疹的肾损害也可被误认为是猩红热导致的蛋白尿。
药疹常呈对称性,多伴有瘙痒,皮损常可见到渗出现象或血管性水肿、靶型改变等。对于药疹患者应该查血常规、嗜酸细胞计数、肝功能,以明确有无骨髓抑制、肝功损害等其他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性皮炎是指药物通过注射、口服、吸入、外用等途径进入体内引起的皮肤粘膜急性炎症反应,往往引起全身性的变化。轻症药疹一般治疗即可,但重症药疹一定要前往专科医生处救治,否则会危及生命。患过药疹的病人,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将过敏药物记录下来,以后避免再用类似药物,这样才能杜绝再次发生药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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