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可分为鳞状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多由于日晒引起;皮肤原位癌也多由阳光日晒引发,两者之间病状、病因及分布部位都很接近,有很多患者常会将两种病情混淆,医学临床实践中,不妨从患者的发病年龄、病症部位及病症颜色进行鉴别。
皮肤癌的主要特点:
皮肤癌早期常见有鳞状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苞癌恶性程度较高,多发于头颈、四肢、躯干等部位的皮肤、粘膜及皮肤粘膜交界处,早期即可形成溃疡,生长呈浸润性,浸入深部组织时,常伴有化脓性感染和淋巴结转移。易在色素性干皮病、老年性角化病基础上演变而来。基底细胞癌多见于老年人,好发于额面、眼眶、眼睑、鼻侧、耳周围等处,恶性程度较低,生长甚为缓慢,病程超过10~20年者极为常见,初起时多为一增厚的小块,逐渐呈隆起向周围浸润,很少转移。
皮肤原位癌的主要特点:
皮肤原位癌多发于60、70岁老年人,男女发病比例为为0.8~1.2:1,部位以头颈部最多见,占44%~54%。亦可发生于手、躯干、臀部、肛门及生殖道粘膜、口腔粘膜及甲床等处。发生在受阳光照射的暴露部位者约占72%,多为单发,亦可有2~3个病灶,表现为淡红色或暗红色稍隆起的皮损,表面有许多脱屑及痂皮,病灶逐渐扩大呈边缘清楚的圆形或环状丘疹,覆以棕色或灰色厚痂,不易脱落,若强行剥离,则显露出细颗粒状或细乳头状湿润面,局部有轻微刺痛感。病程发展缓慢,可持续5~35年不等,很少发生溃疡,有20%~30%可演变成浸润癌,约20%发生区域淋巴结转移。皮肤原位癌合并有其他器官癌瘤者则预后较差。
如今,皮肤癌的发病率居高不下,而知道皮肤癌的诱发因素对预防皮肤癌是有一些帮助的,那么,皮肤癌的诱发因素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请专家来为大家介绍下皮肤癌的诱发因素。
1、皮肤癌的诱发因素之化学致癌物质:经常接触砷化物、焦油和沥青的工人容易发生皮肤癌。化学物质致癌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开始期与助长期。开始期至所引致结果与暴露于特殊物质或致癌物质的限度密切相关,其进行不可逆转,细胞改变与遗传有关。助长期需要反复暴露于接触物,与间隔时间有关,若很长时间不予暴露仍可逆转,不发生癌肿。开始期与助长期的间隔时间十分重要,可出现两种结果,即形成或不形成皮肤癌。
2、慢性刺激与炎症:皮肤癌的诱发因素包括恶性皮肤肿瘤可以发生与发展在瘢痕慢性溃疡、形成瘘管、窦道的部位、有些亚洲人群中嗜好咀嚼烟草或槟榔,故口腔或口唇部位易发生鳞状细胞癌。
3、电离辐射:在以往长期从放射工作者因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辐射性皮肤干燥症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近年来由于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放射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职业性皮肤癌基本上已经绝迹。但某些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经过若干年后,在放射野内发生皮肤癌的病例仍可遇见。这是皮肤癌的诱发因素之一。
4、其他:免疫抑制阶段,患者免疫系统功能低下,可发生皮肤癌,如应用免疫抑制剂能促成皮肤癌的发生。病毒致癌物质,许多病毒在动物宿主中能引起癌变,在人类中的很多人乳头瘤病毒的亚型可诱发皮肤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