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一种以局部病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通过100多年来的治疗证明乳腺癌治疗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因为癌细胞的全身播散,而非局部手术不彻底所致。早在1924年和1939年就有人提出了在可手术乳腺癌病人中,开展保乳治疗的观点,随着放射技术的发展,超高压放射设备以及相关放射物理技术的进步,使得保乳治疗技术在疗效得以保证的前提下,达到最佳美容效果的目的。无论是回顾性研究还是前瞻性随机实验,在近20~30年内几乎得到同一结论:乳腺癌改良根治术与标准根治术达到的疗效相同;同时单纯乳房切除加腋淋巴结的放疗也具有相似的疗效。这种结论为保乳治疗提供了其治疗合理性的依据。保乳治疗的基本策略是,通过手术将乳腺的主要病灶切除,再运用放射治疗杀灭残存的癌细胞。决定治疗成功的另一因素是,患侧乳房治疗后的美观程度。作为女性第二特征的乳房,其完整性的存在与否,对女性的生活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早期乳癌病人如接受保乳手术,可保持其生理的完整性,能如常人般进入正常的生活和社交活动,也有利于保证正常的心理。
但并非所有的早期乳癌病人都适合接受保乳治疗。影响保乳治疗决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是,病人自身对于治疗的看法,她在对治疗作出选择时,对以下因素是需要考虑的:1长期生存率;2局部复发的可能性的结局;3心理调节;对于肿瘤复发的恐惧,性生活方面的适应,身体功能的恢复。
作为医师,在选择病例进行保乳治疗前,需了解该疗法的适应证,并考虑以下禁忌证及疗后并发症:
适应证:1乳腺单发病灶,最大直径≤3cm;2乳腺与肿瘤相比大小要足够,在接受肿瘤切除后乳腺外形无明显畸形;3乳腺肿瘤位于乳晕区以外的部位;4腋窝无肿大淋巴结,或有单个可活动的肿大淋巴结;5无胶原血管病病史;6病人愿意接受保乳手术治疗。
绝对禁忌证:1多原发病灶,用位于不同象限或钼靶X线片提示乳房内弥漫性微小钙化,伴恶性特征;2患侧乳腺曾接受放射治疗;3妊娠时不能接受保乳治疗,但对于妊娠后期者可先接受保乳手术,待分娩后再进行放疗;4保乳手术标本切缘阳性,经扩大切除但仍无法达到切缘阴性者。
相对禁忌证:1胶原血管病变病人不能耐受放射治疗,因此被认为是保乳治疗的相对禁忌证。一般认为硬皮病,活动性的红斑狼疮不适合放射治疗,但类风湿关节炎不是保乳治疗的禁忌证。2乳腺同一象限的多发肿瘤,以及原发肿瘤周围存在性质不明的钙化灶;3肿瘤大小不是乳腺癌保乳治疗的绝对禁忌证,但如果小乳房中相对较大的肿瘤,会导致保乳治疗后美观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如小乳房的肿瘤直径>3cm,则不适合保乳治疗。此外下垂乳房亦不很适合进行保乳治疗。4有全身转移高危因素者。
保乳治疗是目前早期乳腺癌治疗的趋势,将有更多的早期乳腺癌病人,受益于对乳房外型影响较小的根治性治疗,但对于不能进行正规放疗和化疗的医院不宜随便让病人仅接受保乳治疗中的某一治疗环节,那将贻误病人的治疗,是有悖于医德的。
(实习编辑:许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