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损害是如何影响肿瘤发生与发展的?目前,医学界认为:社会心理损伤致肿瘤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有一定强度。情绪上的冲击,如悲伤、孤独、无助感、绝望、抑郁、焦虑、恐惧、愤怒、道德折磨等都必须达到强烈的程度,以致扰乱了原有的个性与性格。比如,有一个上世纪90年代的病例:一个患有乙肝的年青人经营一直很顺利,可一次生意却赔了上百万元,这对他打击非常大,结果仅30多天之后,就查出肝癌晚期。
(2)有一定的持续时间。心理上的冲击即使很强烈,如果很快消失和得到平衡,一般不至于引起肿瘤的发生,至少要持续15天以上,或数月甚至数年。这一点,在很多患乳腺癌肿瘤的女性中非常多见,有相当比例的患者生活不幸福。
(3)有迷缠性。在生活中一直受到某种问题的迷缠,整体广泛地、压倒一切地将其凌驾于其他问题之上,以致常为此噩梦不断、惊醒数次。
需要强调,社会心理损伤不是引发肿瘤的直接原因,这只是对易感性的影响。有社会心理损伤不一定会发生肿瘤,而且肿瘤的发生还要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在同样的致癌物质作用下,心理状态不良者比较容易发现肿瘤。
至于诱发肿瘤的社会因素,最多见的有两种:
(1)生活变故。在癌症病人发病原因中,家庭不幸事件、工作学习过度紧张、人际关系不协调等生活事项有着重要的作用。不良生活事件使个体产生消极的心理评价并处于应激反应,继而产生抑郁、悲伤、焦虑、愤怒等负面情绪,影响免疫功能。过度而持久的应激会导致机体内环境失衡,影响免疫功能。
(2)较内向的个性及行为。我国学者的研究证明,多疑善感、情绪抑郁者和易躁易怒、忍耐力差者易诱发肿瘤。
综上所述,让我们远离癌症,无论外界自然条件或是环境因素,应以积极、活跃的方式抵御自然界中有害的物质(如致病菌、病毒、物理污染、化学污染)对机体的损害,或将这种损害造成的人体伤害降到最低程度。以积极的认知态度正确对待社会,乐观地应对各种困难、挫折、失败,充分享受人生,永不言败,是预防癌症发生的非常重要的环节。
(实习编辑:梁敏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