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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么

2017-09-08 来源:石家庄心理医院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相爱的男女双方,“欣赏”与“崇拜”更是不可或缺的,我们难以想象,一个女孩对一个男孩如果没有“欣赏”和“崇拜”,会拨动她的心弦,会产生“爱”,会有“嫁给他”的冲动,反之亦然。

  “爱”是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字眼,然而“爱”是什么?或者究竟什么是“爱”,似乎古今中外的学者们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所以至今,“爱”字就显得相当模糊和笼统。

  但是大家又似乎明白“爱”的含义和意思,不然人们就不会如此频繁地使用和重视“爱”了。

  坦白地讲,对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概念和字语,真的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而且也是不明智的,甚至是有一定风险的。但是如果不冒险,不试着去探讨的话,恐怕我们永远会这样“模糊”与“笼统”下去,从而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不确定感”,对于一名心理学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挑战。

  下面,我试图从生活中对“爱”的三种常见表现方式和情境,对“爱是什么”做一番“相对细致和准确”的描述:

  这三种最为常见的表现方式为:

  l母爱:母亲对孩子的爱;(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所说的“母爱”,是一种“理想状态的母爱”)

  l情爱:恋人之间的爱;

  l博爱:对陌生人的爱。

  1、爱是一种“关注”

  几乎无一例外的,没有“关注”就没有“爱”。

  我们每个人的眼睛,总是“关注”着自己喜爱的人或事。

  一张可爱的婴儿的脸,一个美女,一个美丽的景色,总让我们“看不够”,或“盯住不放”、“目不暇接”,并常常用“太可爱了”、“太美了”、“美不胜收”来表达我们的感受。

  一个母亲,最最“关注”的是她的孩子;

  一个热恋中的人,最最“关注”的是他(她)的爱人;

  对陌生人,“人人献出一份爱”,首先,也是“关注”。

  与此的相反的情形是,对于我们“不爱”的人或事,我们一般是“忽视”或“不屑一顾”的。

  一个孩子,最怕妈妈说的话是“我不管你了”,这里的“管”与“不管”,事实上也是“关注”与“不再关注”的意思;而当一个女孩对她的好友说“他不爱我了”,这里的“不爱”,实际上也是“不再关注”、“不再在乎”的同义词;当我们说一个人没有“爱心”,也是指他对需要帮助的陌生人“漠视”或“熟视无睹”,至少是“不关注”。

  2、爱是一种“付出”和“奉献”

  这是爱的“本质”和“真谛”,我们很难想象,假如没有“付出”与“奉献”,还能称得上是“爱”吗?

  “母爱”之所以伟大,就在于母亲对孩子的“付出”和“无私奉献”,为了孩子,她可以“付出”和“奉献”一切,包括她的生命;

  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所歌颂和赞美的“理想的爱情”,相爱中的男女双方,“付出”与“奉献”更是不朽的主题,同样感人的“爱情悲剧”,“相爱”的一方或双方,为了“爱”,甚至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当“爱情”死亡之时,之所以难以割舍、痛不欲生,其“留恋”的一方,恰恰是怀念对方为自己曾经的“付出”与“奉献”。

  所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其中的“生死相许”不正是“付出”与“奉献”的极致表现吗?!

  相比较以上两种情况,我们所提倡的“博爱”或对陌生人的爱,则更是不含任何功利色彩的“付出”与“奉献”了。

  3、爱是一种“欣赏”,还有一些“崇拜”。

  当一个母亲怀抱着她的婴儿,看着他的小脸;当孩子蹒跚学步时;或是当他长大成人以后,母亲的目光总是含情脉脉,“欣赏”着她的“产品和作品”,正如一个艺术家,同样对自己的“产品和作品”,或多或少有一些“崇拜”,并引以为豪;

  相爱的男女双方,“欣赏”与“崇拜”更是不可或缺的,我们难以想象,一个女孩对一个男孩如果没有“欣赏”和“崇拜”,会拨动她的心弦,会产生“爱”,会有“嫁给他”的冲动,反之亦然。最重要的,“欣赏”和“崇拜”又恰恰是“爱情”里最动人、最迷人、最相互吸引,因而又最令人神往的“爱的核心”,不过遗憾的是,在“爱情”中,这一激动人心的特质,往往来得快,去的也快。所谓“没了激情”,甚至“没感觉了”,正是“欣赏”与“崇拜”的渐渐消退的结果。

  至于“博爱”,则是建立在我们对与我们同类的人,以及对待所有生灵和大自然的“欣赏”与“崇拜”的理念与认知之上的产物。

  4、爱是一种“需要”和“被需要”

  和其他动物一样,“舔犊之情”是母亲对孩子本能需要,同样,一个孩子从一生下来就会“无师自通”地吸吮妈妈的乳头,也是一种本能需要,所以,母亲对孩子的爱,是一种“需要”,与此同时,还满足了母亲的一种“被需要”感。

  同样,“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也是一种“需要”,这种“需要”,不仅仅是个体本能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文化产物,即:到了一定年龄,即使你自己并不想结婚,“父母”与“社会”压力也会迫使绝大多数的适龄男女就范,因为对“父母”、“家庭”和“社会”而言,这也是他们的“需要”。

  热恋中的情人,会以“我需要你”、“我也需要你”、“我更需要你”、“我不能失去你”、“我不能没有你”来表达自己的炽热与幸福之情。

  而假如其中一方变得不再“被需要”,则爱情肯定会亮起红灯,不得不去品尝“失恋”的痛苦,从这个意义上讲,失恋,其实就意味着“自己不再被对方需要”。

  而“被需要”,则更容易演变成爱情与婚姻中的“爱的义务与责任”,这也是很多不幸的“爱情与婚姻”得以维持的重要原因。

  博爱,也是因为被爱者“需要”,与此同时,也满足了我们自己的一种“被需要”感,并产生一种“道德愉快”!

  5、爱是一种“关心”。

  与上述谈到的“关注”有所有不同的是,“关心”是爱的主要内涵,我们可以“关注”某一个人或某件事,但我们不一定“爱”。而“关心”,则肯定是“爱”的重要内容。

  母亲在“关注”她的孩子时,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关心”。

  而恋爱的前奏,往往是从“关心”一个人开始的,俩人一旦相爱,则更加彼此“关心”,即使是没了激情的婚姻,可以没有“欣赏”、没有“崇拜”、没有“需要”、甚至没有“付出”与“奉献”,但不可能没有“关心”,“关心”既是爱的前提,也是爱的结果,因此也可以说,没有“关心”,根本就没有爱。

  博爱,同样是我们为对陌生人的“关心”。

  6、爱是一种“理解”。

  现在大家都在说“理解万岁”,但究竟什么是“理解”,恐怕大多数人未必答得上来,对知识和事物的“理解”,仅仅是“我懂了”、“我知道了”,比如“1+1=2”、“两个氢离子与一个氧离子可以结合成水,即H2+O=H2O”,在这方面,“理解”二字,完全可以用“了解”二字予以替代。但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我们所说的“理解万岁”,这其中的“理解”二字,我给它定义为“一种设身处地的能力”。

  结合我们上述提到的三种现象:

  母爱,肯定意味着母亲对孩子的“理解”,甚至有些母亲,常常会向别人夸耀自己:“我最理解我儿子了”。其潜台词是:我比他妻子更“爱”他;而当一个母亲对别人说“我真不理解,他为什么会那样做”时,则显然流露出,她的母爱并没有像她预期的那样得到回报,是“白疼(爱)他了”。

  爱情更是如此,打动对方的心,往往靠的是“理解”,一个女孩会对她的闺中好友说:“我觉得他挺‘理解’我的”,这说明“理解”已打动了她的“芳心”;而热恋中的人常常会向别人炫耀:“我觉得他(她)‘最理解’我了”;而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双方,不论是要“娶”还是要“嫁”的,肯定坚信双方是一个“理解”自己的人;以至于结婚后,俩口子吵架,不也把“别人不‘理解’我,你难道也不‘理解’我?”挂在嘴边吗?甚至婚姻最终破裂,其理由也常常是“他(她)不理解我”!

  可见,“理解”是“爱”的核心内容之一,尤其在两性之间的情爱当中更是如此。

  博爱,又何尝不是如此,“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因为“设身处地”,因为“理解”,所以博爱,所以“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彼此彼此,“理解”万岁。

  7、爱是一种“尊重”。

  “尊重”也是一种能力,是指实事求是地看待人和事物的独特性。“尊重”也意味着“我虽然不同意或不喜欢”,但也不反对你按照你原有的样子去发展、去成长。

  母亲对孩子是否“尊重”(前面我们已经假设过了,这里我们所谈到的母亲,是我们心目中理想的母亲,尽管在现实中并不多见),是我们衡量母爱是否理想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母爱中不含“尊重”,而仅仅是“控制”和“占有”,这其中的“爱”就要大打折扣了。

  这其中的道理还在于,一个孩子,如果从小在母亲那里得不到“尊重”(爱),他渐渐长大之后,也就不懂得“尊重”(爱)他人。从而导致其人际关系障碍或出现种种心理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尤其在“母爱”当中,“尊重”是至关重要的,缺乏“尊重”的母爱是病态的、不健康的,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在爱情当中,彼此的“尊重”更是“爱”的基本前提;女孩子爱上一个人,常常是因为男方“尊重”自己,正因为“尊重”,所以表现得很“绅士”!谁会愿意嫁给一个不懂得“尊重”别人、狂妄自负、自傲、偏执甚至十恶不赦的坏蛋呢?

  同样道理,男孩也因为被女孩“尊重”而“感觉良好”,感受到自己做一个男人、一个男子汉的“尊严”,而情窦初开。相互的“尊重”往往是“爱”的前奏,引导双方步入爱河,步入婚姻。

  爱情还意味着:如果你爱这个人,你就要“尊重”他现在的本来面目,而不是试图去征服他、改变他和试图控制他,使他成为你所希望的样子,一来他就是他,他就是这样子,一般人很难被改变,也不愿意改变;二来即使他被改变了,他还是“他”吗?且不说你满意与否,他自己肯定不满意,因为他没有得到“尊重”!

  而所谓婚姻中“大男子主义”,则是指男方对女方不够“尊重”,其极端的形式则是“家庭暴力”;而家中的“母老虎”,情形则正好相反,是指女方对男方的不“尊重”。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男方是“猫”,或忍耐压抑,或忍辱负重、顾全大局,或“惹不起躲得起”,选择逃避,或由“爱的缺失”生理心理得不到满足而另寻“芳草”,另寻一个能够得到“尊重”的温柔之乡,那就肯定出麻烦了;另一种情况则是:假如男方也是一只“老虎”,这日子恐怕就没法过了,同样道理,如果男方对女方不够“尊重”,女方同样也可能会由于“爱的缺失”而“红杏出墙”。

  当今中国社会的婚姻现实是:男方大多对女方父母和家族相当“尊重”,所以我们很少会听到说女婿和丈母娘如何合不来;而往往“婆媳不和”或女方与男方父母和家族“弄不到一块儿”,除上述我们分析过如“理解”、“付出”与“奉献”、“关心”与“关注”等“爱”的缺失外,女方对男方父母和家族缺乏“尊重”也不能不说是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在此文化背景下,男方因很要“面子”,大多数男性把对他家族人员是否“尊重”甚至可能比女方是否“尊重”自己,看得更加重要。

  博爱,则是出自这样一种理念: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宝贵的和独一无二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应当活得有尊严、应当受到“尊重”。

  当我们说一个人“冷漠”、“麻木”或“残酷”时,事实上就是在做一个道德判断:这个人对人对事缺乏起码的“尊重”,所以才“没了爱心”。

  因此我们说,爱是一种“尊重”,没有“尊重”的爱肯定是不完全、不健康的,至少,是“爱的缺失”。

  8、爱是一种“信任”。

  当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说“我爱你”时,这当中的“爱”字,包含了巨大的“信任”,反之亦然,当一个孩子感觉到这份“信任”,同时也就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理想中的母爱是无条件的,同样,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信任”同样是无条件的。每一个做母亲的,相信自己的孩子将来长大以后肯定是个“好人”,有着成长与发展的“无限性”,甚至很有可能是一个“响当当的人”,一个“名人”或是“伟人”。

  即使孩子犯了错误、犯了罪,或受了委屈,或是被人陷害栽脏,或是被全世界的人所误会或误解,母亲的一句“孩子不管别人怎样,妈妈永远爱你”!包含着无限的“信任”。

  同样,令一个小孩子最感委屈、伤心和担心的,莫过于来自母亲的“不信任”,因为“不信任”的最可怕的直接后果,就是妈妈“不再爱他”。

  情爱也是如此,在“我爱你”的表白中,事实上也包含着无限的“信任”。为什么“我爱你”而不是“爱别人”,那是因为起码到目前为止,“你”是天底下让我“最信任”的人(相对于其他同龄异性而言)。这又怎不令人感动呢?所以“我爱你”这句话,正如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可以穿透对方的心,可见“信任”的力量之大,也由此可见“信任”在“爱”中的份量之大!

  毫无疑问,假如我“不信任”你,“我爱你”这三个字,我是肯定说不出口的,道理当然也就很简单,没有“信任”,哪来的“爱”?!

  爱情中的双方,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失望,或是觉得对方不再值得自己去“爱”,那肯定是“信任的丧失”;而当双方决定“领证”之际,彼此的“信任”则肯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试想,有谁会“娶”或会“嫁”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呢?我的一个哥们儿亲口对我说:当他拿到“结婚证”那一瞬间,他觉得这证儿太沉重了,因为证儿里面包含着全部的“信任”,人家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你了!

  彼此“信任”的爱,会使双方感到轻松、快乐、沉浸在幸福之中而无“后顾之忧”;反之,一份“不信任”的爱,则肯定使双方感到疲劳、受到伤害、心累、厌倦,由失望转而绝望甚至“逃之夭夭”。因为“太累了”!

  在婚姻当中,“不信任”的杀伤力巨大,即便“爱”的其他因素(上述所谈到的全部)都存在,仅仅因为“不信任”这一条,就足以给婚姻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不信任”的危害还在于,正如“毁树容易种树难”,对于一些自卑、敏感和多疑的人来说,即使对方并无过错,也很容易产生对对方的“不信任”,而一旦产生“不信任”,对于“信任”的重建,就远没那么容易了,即使采用一而再、再而三的认错、道歉,甚至在其他方面补偿,付出百倍的努力,也难“破镜重圆”!

  因为道理也很简单,即使你对我“信任”了,我对“你对我的信任”却再也“不信任”了。

  上面我们谈到的是“信任”在“爱的含义”中的份量。

  还有两种情况需另当别论:

  一种情况是:婚姻中的一方的确做了让另一方“不信任”的事,使对方受到伤害,使得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另一方”除认错与道歉外,通过实际行动重新赢得“一方”的“信任”,还是有可能的。但这种“信任”已大打折扣,“不信任”的阴影将始终存在,两个人的婚姻质量也因此无法“和好如初”了。

  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有病”,出现“嫉妒妄想”,即在对方“无过错”情况下,老是怀疑对方有外遇,或对自己不忠,甚至出现跟踪、监视对方、查看对方手机、不允许对方与任何异性交往等,则是一种“病态”了,这种“不信任”是无法通过事实或解释可以说服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带当事人去看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必须使用药物治疗,以控制其“妄想”,此无他法。

  博爱的行为,当然也是我们基于对“人性本善的信任”,尤其是对“爱生爱”的“信任”。我们不会帮助一个已知的骗子和恶棍,需要注意的是,盲目的“信任”往往成为“恶的土壤”,甚至有可能不自觉地成为“恶的帮凶”,因为现在的“骗子”和“恶棍”都太“信任”我们的善良了。

  9、爱是一种“包容”。

  “包容”意味着无条件接纳或接受,不论“好的”或“不好的”,“优点”还是“缺点”,尤指负面的东西,所谓“有容乃大”。

  母爱的重要组成成分之一,肯定是“包容”。

  这不仅仅因为母亲是“大”,而孩子是“小”,当一个孩子调皮捣蛋或淘气时,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做了也无妨,因为妈妈是“爱”他的,这里的“爱”,就是“包容”。非但如此,即使他长大了,可能会有意识地或故意去做一些错事或坏事,或是明知在外面惹了祸,回到家里还不认错或是“要赖皮”、不讲理,也是因为他知道妈妈会“包容”他的。

  过分的“包容”就是所谓“溺爱”,而对孩子“不包容”则是“过分苛求”,这两种情况对孩子的成长均不利。

  爱情中的“包容”同母爱不一样,母亲对孩子的“包容”是无条件的,是一种“不得不”,仅仅因为他是我的孩子,所以尽管他是个罪犯,我还是要爱(包容)他;爱情中的“包容”同样存在着“不得不”,因为“十全十美的人是不存在的”,所以在选择对象时,只得退而求其次,寻找一个对自己而言“相对完美”的人。这里面有一种“我不得不‘包容’”的味道,因为“我不得不去爱一个吧”,但这种“包容”(或是爱)则是有条件的,有些东西我可以“包容”,有些则“不能包容”,当变得“不能包容”时,就意味着这段感情的结束,可以“重新选择”。

  “能包容”还是“不能包容”的心理冲突,也是彼此对方决定是否“领证”的关键因素。

  一旦结婚,“包容”似乎也成为一种“不得不”的现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和“婚前睁大双眼,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态,正是这种情形的最好写照。

  于是,“包容”与“不包容”,“包容”得好还是不好,直接决定着婚姻质量如何:

  如果双方都“不包容”,所谓“水火不相容”、“针尖对麦芒”这种婚姻肯定冲突不断,互相伤害,彼此双方都十分痛苦,都会说自己“瞎了眼”,如果不是分手的话,其结局肯定也是“打了一辈子架”而抱憾终生。

  如果一方“包容”而另一方“不包容”,则只能以“包容”的一方“委曲求全”、“忍辱负重”为代价,以维持感情的和谐和家庭的稳定,忍受“不包容”一方的苛求、指责和抱怨,大部分的婚姻基本上均属于这种情况。

  而假如双方都“包容”的话,则说明双方均已悟得“爱的真谛”,从而“投脾气”、“说得来”、“互谅互让”而“十分默契”,持一种总的来说“我好,你也好”的认知与信念而美满和谐、家庭幸福,只是现实生活当中,这种典型少之又少。

  博爱也意味着,我们“包容”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如果没有如此“包容”之心,就不可能产生利他行为,也就根本不会去“博爱”。

  10、爱是一种“承诺”。

  “承诺”,既是一种“选择”,又是一种“决定”,同时也意味着“义务”与“责任”。

  当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说“我爱你”时,她就作出了一种“选择”、一个“决定”,同时也意味着“我会为你承担义务和责任”,因此是一种“承诺”;反之,当一个孩子听到妈妈吓唬他:“我再也不爱你了”!他就会感到极度恐惧和悲伤,因为这是另一种“承诺”,我“决定”不再管你,不再对你承担“义务”和“责任”,可见,爱是一种“承诺”。

  爱情也是如此,当一个男孩子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时,同样是一种“承诺”:我“选择”了你,这对我来讲,可是一个天大的“决定”,今生今世,我会照顾你、呵护你,为你遮风挡雨,与你白头到老,为你承担“义务”和“责任”!反之亦然。

  没有“承诺”的“爱”是“不安全”、“不确定”的。当一个女孩非要一个男孩从他的嘴里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的时候,实质上,她要的,就是一种“承诺”,一种安全感和确定感;而当一个男孩不是“羞于”而是“不敢”说出这三个字时,事实上说明他还没有做最终的决定,于是不敢作出“承诺”。

  正如“爱”是会变化的一样,“承诺”也存在着变化,并视两个人的关系亲密程度,随着“时间”与生活中的生活事件的变化而变化。

  热恋当中的人“承诺”也最多、最频繁、最坚决,也是最真诚的,“海枯石烂,永不变心”、“如要变心,天打雷轰,不得好死”、“我向毛主席保证”、“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等等。

  而有朝一日结婚以后,这种“承诺”也就少了,甚至因“生米已做成熟饭”而不再“承诺”,或者以“都老夫老妻了”为借口常常“蒙混过关”;而当婚姻生活没了“承诺”,也就没了“浪漫”与“情调”,就象一杯白开水了,而掩饰单调与乏味的婚姻生活,就是一句歌词中所唱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当两个人分手,则意味着过去所有的“承诺”都化为乌有,不再“承诺”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也就是不再“爱”的同义词,没了“承诺”也就没了“爱”。

  同样,博爱也是一种“承诺”,只不过这种“承诺”是给予陌生人的,“仓癛实而知荣辱”,博爱意味着一种更高境界的“承诺”,无论是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还是文天祥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都是一种“承诺”吗?这种“承诺”,是一种大爱,一种人生的最高境界。

  11、爱是一种“珍惜”与“在乎”。

  毫无疑问,对于一个母亲而言,在这个世界上,让她最为“珍惜”与“在乎”的,就是她的孩子了,当她对孩子说“我爱你”时,孩子当然能感受到,母亲在表达对他的“珍惜”和“在乎”。

  同样,两个相爱的人在说“我爱你”时,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只不过,由于情爱的非理性和狂热性,在程度上更上一层楼,说者或听者都明白是“最珍惜”和“最在乎”;而当爱情出现危机,其中的一方说“他(她)已经不爱我了”,她(他)已经凭本能的直觉,知道自己已经不再被对方“珍惜”和“在乎”了。

  在爱情中,“珍惜”与“在乎”和“欣赏”与“崇拜”不同的地方是,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不会象热恋时那么强烈和富有激情,同样会消退和减弱,但不会消退和减弱得那么迅速,一对老夫老妻可能谈不上是“最欣赏”和“最崇拜”,但绝对可以问心无愧地说:彼此“最珍惜”与“最在乎”对方。

  “珍惜”还具有排他性,在爱情中,“珍惜”就意味着“放弃”,当你“最珍惜”和“最在乎”A时,同时也就意味着你放弃了,B、C、D、E……等等,而假如你想同时“最珍惜”和“最在乎”A、B、C甚至D、E时,那就惨了,你可能会“鸡飞蛋打”,一个也得不到。

  可见,爱情的“排他性”由此而来。

  博爱是在母爱和情爱基础上“珍惜”与“在乎”的外延与扩展,如果一个人既“不珍惜”也“不在乎”陌生人的疾苦,“博爱”又从何谈起呢?

  12、爱是一种“牵挂”。

  “牵挂”是一种牵魂连心的关切与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惦念”所不同的是,“惦念”是可以时不时的,可有可无的;而“牵挂”则是每时每刻、魂牵梦萦的。是“爱”与“被爱”不在同一地理空间状态下的一种表现。爱的程度不同,其“牵挂”的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没有“牵挂”或“不牵挂”,则肯定也没有“爱”。

  “儿行千里母担忧”是中国一句古语,形象地表述了“牵挂”在母爱中的含义和份量。事实也是如此,作为一个母亲,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最为“牵挂”的,就是她的孩子了,有时母亲也常常用“揪心”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其本质,也是“牵挂”,而“被牵挂”,有时恰恰是“被爱”的同义词。

  在爱情中也同样如此,我们难以想象,如果没有“牵挂之情”,那还能算得上是“爱情”吗?当你所爱的人不在身边,你肯定会“牵挂”,而且这种“牵挂”,常常是“不可替代”和“刻骨铭心”的,彼此这种“牵挂”又构成了爱情中“最甜蜜的痛苦”-“思念”。即便是激情消退,“牵挂”总是陪伴在爱情全程,如果“不再牵挂”,就可以理解为“不再爱”了,被人“爱”,也是被人“牵挂”,这也是爱情中最迷人最动人最让人神魂颠倒之处。

  博爱,也恰恰是一种对素不相识的人的“牵挂”,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之时,人们献爱心,捐款捐物,以各种方式伸出援手,其基本动机,也正是出于“牵挂”。

  所以说,“牵挂”是爱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也是爱的核心内涵之一。

  13、爱是一种“幸福”体验。

  “幸福”,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是一种喜悦、沉浸、快乐,美好的体验,无论“爱”与“被爱”,都伴有这样一种“幸福”体验,而与此相反,一个从小就缺乏爱,也不懂得去爱别人的人无疑是“不幸福”的。所以,“幸福”是爱的共性之一。

  母爱正是这样一种“幸福”体验,我们经常会发现,当一个母亲向别人说起她的孩子,她的眼睛会放出光彩,那种沉浸其中的快乐和喜悦就溢于言表,好象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情爱也同样如此,尽管情爱中也有不快和痛苦,但沉浸其中的人也常常把它描述为是“幸福的痛苦”,或“甜蜜的痛苦”,以此向外界说明,他(她)现在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这是爱情的共性,也是最具特征性和最激动人心的“高峰体验”!反之,假如当事人感觉不到“幸福”,这份爱很可能就此打住了。

  作为旁观者,我们也会常常关切地询问当事人:“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或者“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不幸福’?”

  由此可见,“幸福”体验在爱情中的份量之重。

  而一旦进入婚姻之后,真正感觉到“幸福”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这就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由来,但日子还要过下去,这时候维持婚姻的,恐怕更多来自于爱的其他内涵,如“承诺”所带来的义务与责任、“尊重”与“包容”等等。明知“不幸福”但仍然还在维持。这不能不说是大多数人的悲哀,也是我们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现实困惑之一。

  恐怕人们最最不理解的是,为什么给陌生人“付出”与“奉献”-即博爱也会幸福呢?前面我们已经探讨过,这就是“道德愉快”使然,即利他行为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产生一种“道德愉快”,同样是一种“幸福”体验。而且由于无功利色彩,完全出于无私与爱心,这种“幸福”就显得更加高尚与神圣。由于博爱,而产生的“幸福”感,其主要标志仅仅体现在人的精神层面,因此同样是一种大喜悦、大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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