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恐发作作为一组综合病征,可见于多种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只有在排除这类疾病之后,才能下惊恐障碍的诊断。下面我们来看看惊恐症的诊断标准与鉴别方法。
诊断标准:
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惊恐发作诊断依据为1个月内至少有3次发作,每次不超过2h,发作时明显影响日常活动,两次发作的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没有明显症状,并有以下特点:
1.发作的情境中没有真正的危险。
2.并不局限在已知或可预料的情境中。
3.在惊恐发作间歇期几乎无焦虑症状。
4.不是由生理疲劳,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物质滥用的结果。
需要鉴别的疾病:
需要鉴别的精神疾病除广泛焦虑障碍和抑郁障碍外,还要注意与精神分裂症,人格解体障碍,躯体形式障碍等鉴别,内科疾病需要鉴别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心律失常,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嗜铬细胞瘤,低血糖症,真性眩晕,药物戒断和酒精戒断症状等。
特别容易混淆的是二尖瓣脱垂,二尖瓣脱垂也是突然发生心悸,胸痛,以及气紧,疲乏,甚至晕厥,但无头昏,出汗,震颤,面部发热或发冷,以及人格解体,濒死感或失控感等症状,借助超声心动图可资鉴别,但有研究报告,二者可能合病;并认为惊恐障碍可导致二尖瓣脱垂,如果惊恐障碍得到控制,二尖瓣脱垂可能消失。
患上惊恐症要及时寻求治疗方法,治疗的目的在于尽早控制惊恐发作,预防再发和引起广场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