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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药物治疗要早期足量

2016-02-25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早期、足量、足疗程用药: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开始治疗,药物应达到治疗剂量,一般急性期治疗为2个月。有些患者、家属过分担心药物不良反应,往往在这个期间采取低剂量用药,使症状长期得不到控制。

  现在很多患有精神病的人对选择药物治疗来缓解和控制自己的病情,因为他们觉得只是一种比较保守的治疗方式,但是即使是精神病的药物治疗也有自己的原则,在许多方面也是有很多讲究的,一定要按着医生的指示要进行。

  精神病药物治疗原则是什么?精神病药物治疗原则如下:

  一、精神病药物治疗应避免单一用药:不管是急性期还是维持治疗期,作用机制相似的药物原则上不宜合用。对于出现抑郁情绪、躁狂状态、睡眠障碍的患者可酌情选用抗抑郁剂、心经稳定剂、镇静催眠药等。

  二、早期、足量、足疗程用药: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开始治疗,药物应达到治疗剂量,一般急性期治疗为2个月。有些患者、家属过分担心药物不良反应,往往在这个期间采取低剂量用药,使症状长期得不到控制。

  三、低剂量为主,逐渐减量:在治疗早期因为患者对治疗效果与副作用均敏感。多数研究者建议,应选用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物。高剂量时密切关注其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不能突然停药。

  四、维持治疗:维持治疗对于减少复发有决定性的作用,第一次发作维持1~2年,第二次或多次复发维持时间要更长一些,维持治疗的药量应该个体化,一般为急性治疗期药量的1/2~1/3。另外,一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家属或患者本人也不应该采取立即停药或减量的措施,必须及时检查,由医生来决定用法用量和更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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