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治疗(treat-to-target)概念起源于糖尿病和高血压的控制,随着生物活性小分子的临床成功运用以及对类风湿关节炎(RA)发病机制更深入的理解,近年来被引入到类风湿关节炎(RA)的治疗中,对RA的控制起到积极的作用。关于类风湿关节炎(RA)的达标治疗,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主要治疗目标
RA是一种以关节软骨侵蚀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关节病变和关节外受累应在风湿免疫病医生以及其他专科医生(如皮肤科、口腔科和内科)协作下进行治疗。当前的主要治疗目标是尽可能提高患者的长期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可通过控制症状、预防结构性破坏、使恢复或保留关节功能、避免药物的毒性以及尽可能减少合并疾病而实现。
消除炎症、调节免疫是达成上述目标的关键
通过消除炎症和免疫调节,使关节滑膜相关症状(手、足、膝、肘、腕等关节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的临床缓解/疾病非活动状态,同时将关节外表现(如肺炎、泌尿系统感染、柯兴氏综合征、口腔溃疡、传染病等)纳入考虑。临床缓解/疾病非活动状态的定义:无明显炎症性疾病活动的临床和实验室证据。在不能达到临床缓解时,低/最小疾病活动度或可作为一个替代治疗目标。
根据当前疾病临床表现,个体化地制定患者的治疗目标
制定临床目标时也可考虑其他因素(如MRI下中轴炎症、放射学进展、关节滑膜炎症或关节外表现、合并症)。患者应充分知情并参与讨论制定治疗目标,包括实现目标所采用治疗措施的风险及获益。在治疗过程中,通过疾病活动度评价及相应的治疗方案调整的目标治疗有助于优化短期和(或)长期的预后。
临床实践中应定期监测并记录疾病活动度
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指标/治疗疗效判断包括:ACR20【活动指标见下图】,ACR50(40)、ACR70(5/6)、DAS28、DAS44、HAQ,和(或)功能评估,以指导治疗决策;监测频率应根据疾病活动度水平而定。可根据合并症情况、患者因素、药物相关风险来选择疾病活动度检测指标和目标值水平。临床决策时除了评估疾病活动度,还应考虑结构改变、功能丧失、关节外表现、合并症及治疗风险。治疗目标达成后,最好能够在之后的病程中一直保持下去。
例:类风湿关节炎临床改善20%的ACR标准(ACR20)
总之,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要在充分评价患者临床表现、疾病活动度、社会经济状况、对治疗的期望值等诸多因素后为患者制订最适合的治疗方案,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临床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及时随诊了解疾病控制情况,并适当调整治疗方案,真正达到治疗疾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