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颈骨折以手术治疗为主。早期治疗有利于尽快恢复骨折后血管受压或痉挛。手术时机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股骨颈骨折常用的的治疗方法
(一)皮牵引+丁字鞋
适用于I型骨折、极度年老体弱或术前准备患者。
(二)骨牵引术
适用于经颈外展型骨折、Ⅰ型、Ⅱ型骨折。
(三)透视下闭合复位内固定
适用于经颈内收型骨折、Ⅱ型、Ⅲ型。目前内固定器材主要是空心螺纹钉,以前常用的三翼钉或三刃钉、滑移式钉板固定装置、史氏针、三角针等内固定器材现已基本放弃。
(四)肌骨瓣移植+内固定术
适用于陈旧性骨折、青壮年股骨颈骨折骨不连者。
(五)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对年龄超过65—70岁以上新鲜股骨颈头下或粉碎性骨折有移位者,陈旧性骨折不愈合或股骨头已坏死而筋白天骨关节炎者,可行人工胶骨头置换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