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腹症
急腹症是以急性腹痛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症,指的是一种急诊情况,而不是指某种单一的疾病。
除了外科疾病外,内科、妇产科、神经科以及一些全身性疾病都可引起或表现为急性腹痛,这些疾病所引起的腹痛可为器质性,也可能是功能性的,腹痛程度或轻或重。
其中,外科急腹症是泛指常需要外科手术治疗的腹腔非创伤性急性病变,诊断常会有一定的困难,对接诊医生来说是一种临床考验或挑战,需要引起重视,周密思考,认真应对,并不断总结经验以提高诊治水平。
急腹症的突出症状是急性腹痛,但腹痛是一种主观感受,与腹痛部位的躯体感觉神经和自主神经受刺激有关。
而儿科是众所周知的「哑科」,年龄越小的患儿越是不能准确表达腹痛的部位,更不能准确描述腹痛的性质,尤其是新生儿,除了哭闹还是哭闹,所以,在小月龄的患儿诊断中经常会出现「哭闹原因待查」或「哭吵原因待查」(延伸阅读:如何对待哭闹不止的小婴儿及新生儿)。
这就需要接诊医生详细地询问病史和仔细地查体,并从中去判断患儿是否真的存在腹痛及腹痛的严重程度。
重要病史勿遗漏
病史的询问不怕问的多,就怕问得少,尽量做到重要病史不遗漏。
有时候患儿的喂养史、既往史、生活史、家族史等以及腹痛的发作时间、有无诱因、发作特点、持续和间隙时间、缓解情况、发展趋势、有无发热、呕吐、腹泻、
咳嗽等伴随症状,都可能为诊断提供重要线索,但又不宜泛泛而谈,应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引导患儿或其病史陈述者叙述发病的经过。
比如有腹股沟斜疝者,需警惕嵌顿疝,如患儿阵发性哭闹不安伴有血便者,首先应想到肠套叠。
腹痛表现形式多
腹痛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多变,同一疾病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腹痛,不同疾病也可以有表现类似的腹痛,腹痛的轻重程度有时可能不好判断,尤其是小儿。因此,临床医生需要去掌握腹痛的发生和变化规律,比如:
小婴儿尖叫嚎哭可能是剧痛的表现,但如果抱起后嚎哭会立即停止,则可能并非腹痛所致或腹痛并不剧烈;
年长儿如自诉有腹痛而又能玩耍如常,腹部触诊(压痛、反跳痛等检查)时无面色改变或甚会笑者,多可认为压痛、反跳痛阴性或腹痛并不严重;
如果患儿始终表现为双手捧腹或双腿蜷曲、表情痛苦或面色苍白等则提示腹痛严重。
如患儿能将腹痛进行定位,那么可能可以从腹痛部位去初步判断腹痛是否为急腹症。一般来说,腹痛的部位离脐部越远,则器质性疾病的可能性越大,而且右侧腹痛者外科性的疾病可能性更大。
但这并非绝对,比如急性
阑尾炎,腹痛部位刚开始可能会出现在脐周或上腹部,之后转移至右下腹;反之,一旦发现有转移性右下腹疼痛者都应高度警惕阑尾炎,不管当时检查的检查项目是否有阳性结果。
难治性CINV
1.定义:发生在急性期或延迟期,推测为化疗而非其它病因引起恶心呕吐,且在之前的化疗中出现过爆发性CINV,并给予相应预防措施。
2.建议:
(1)对于接受最低限度或中度致呕化疗(MEC)的CINV患儿,诊疗者应考虑根据建议加强或逐步加强急性CINV的干预措施,以降低更高级别化疗所引起的呕吐风险。
此条意见具有较高价值,适用于CINV急性阶段,可以降低对患儿的伤害。
(2)对于接受高度致呕化疗并采取急性CINV干预措施的患儿,建议选择使用的5-HT3阻滞剂时,将
奥氮平和格拉司琼替换为帕洛诺司琼。在无法使用帕洛诺司琼时,选择格拉司琼替代奥氮平。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帕洛诺司琼在难治性CINV干预中不可用,但包括来自美国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一些信息表明,帕洛诺司琼对
肿瘤患儿是安全的。在无法使用帕洛诺司琼时,格拉司琼治疗成人难治性CINV的效果优于奥氮平,在儿童方面还缺乏证据。
(3)因考虑到对化疗的影响,而始终未使用过阿瑞司坦的难治性CINV的患儿,在采取紧急CINV干预措施时建议增加。
之前主要关心的问题是,阿瑞司坦和化疗药相互作用可能增加短期或长期的毒性。然而,有直接证据表明,这些作用发生的机率很小。
(4)对于难治性CINV患儿,无论采取先前的哪一种干预措施,都建议增加在贯序化疗时采取的有效的突破性治疗措施(奥氮平、甲氧异丁嗪或甲氧氯普胺)或者通过电针、针压法刺激内关穴。
虽然此条意见缺少评估文献,但是因为对患儿的损伤性较小,仍然是具有较高临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