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药物说明书对小儿的剂量注明了“请遵医嘱”,家长一定要按医生嘱咐的剂量服用,而不能“自作主张”。
此外,很多人不看说明书,想当然地认为成人可用的药物,小儿也可照用。事实上并非如此。目前,有一些药物已明确小儿不宜服用:12岁以下小儿不能服用尼美舒利(一种退热药)。另外,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也属小儿禁慎用药品。“酌减”该怎么减?
儿童用药要如何适当酌减?4种小儿药物剂量计算方法:
1.按体重计算
有的药物小儿服用剂量按体重计算。例如头孢克肟颗粒,每次按1.5~3毫克/千克体重服用,可按此计算后在一定范围内服用,病情轻者剂量相对减少。年龄稍长的儿童有时按体重计算后其剂量会超过成人量,则给药量不超过成人量的下限即可;肥胖儿可按剂量的低值计算。
2.按年龄计算
有的药物说明书上标明各年龄的剂量,例如泰诺林混悬滴剂2~3岁为1~1.5毫升,即2岁限1毫升,3岁限1.5毫升。按年龄计算的药物剂量往往不需要十分精准,例如止咳药,一般按每岁1毫升,最多不超过10毫升(成人量)。
3.以成人剂量为基数折算
计算公式为小儿剂量=成人剂量×小儿体重(千克)/50。如成人剂量为10毫升,5岁小儿体重20千克,则小儿剂量为10×20/50=4毫升。体重偏轻者剂量偏小,体重偏大者剂量偏大。
4.以体表面积计算
此法比以上三种方法更为精准,常用于抗癌药等对剂量要求非常严格的药物。要根据身高、体重再查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总之,儿童服用处方药时应遵医嘱,非处方药可按说明书上的剂量。如果有“儿童酌减”的备注,其剂量可参照以上介绍的方法,这样才能用准药量。
(实习编辑:谭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