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常识】癫痫的分类方法
摘要:癫痫是一种脑部疾病,诊断应符合以下条件:①至少两次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两次发作间隔>24小时;②一次非诱发(或反射性)发作及未来发作(未来10年内)的可能性与两次非诱发性发作后再发风险相当(至少60%);③诊断为癫痫综合征。
1.全面性发作(双侧起源或者是迅速扩展至双侧):
(1)强直-阵挛性发作;(2)失神发作:典型失神、不典型失神、伴特殊形式的失神(肌阵挛失神、眼睑肌阵挛);(3)阵挛;(4)强直;(5)失张力;(6)肌阵挛:肌阵挛、肌阵挛失张力、肌阵挛强直。
2.局灶性发作(单侧起源):
根据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来分类(1)先兆;(2)运动;(3)自主神经;(4)有意识,有反应;(5)可转变为双侧癫痫发作。
3.不确定的发作(不能明确是全面性还是局灶性):
包括癫痫性痉挛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