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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教师健康,预防学校结核病

2018-07-02 来源: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开展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7.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8.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督促患病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9、开展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结核病核心知识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检查和治疗;
 
(4)在结核病定点医院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不随地吐痰;
 
(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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