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的治疗
肺结核应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其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联用和适量用药,治疗时间较长,一般为6~8个月。治疗成功的关键在于规定时间内有规律地用药,避免遗漏与中断。因此病人坚持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治疗十分重要,家人应起协助和督促作用,同时要注意药物的副作用:异烟肼易造成周围神经炎,可服维生素B6预防;链霉素易产生听力和肾损害,应注意病人听力有无变化,定期复查肾功能;利福平会引起胃肠反应;乙胺丁醇会产生球后视神经炎。
此外,几乎所有的抗结核药物对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在治疗期间应定时复诊复查肝功能,向医生详细汇报服药后的反应,以及时调整用药,提高治疗效果。
老年人的结核病
老年人患肺结核后,症状常不如青壮年病例典型,发热不明显,中度以上发热者不及1/4,咯血者也只占1/4,而咳嗽、咯痰、心慌、胸闷、气短、乏力、厌食、瘦弱、浮肿等症状及体征出现者相对较多,容易误诊。
近来老年人结核病所占比例日趋增多,死亡率也较高,因此对原来患过结核病、家人或密切接触者中有患肺结核的老年人,出现低热、不明原因消瘦、咳嗽、乏力、气短等可疑症状时,应警惕肺结核,主动去医院检查。一旦确诊应及时在医生指导下,坚持正规、系统治疗,千万不可认为年老无需治疗,延误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