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66317,有效期24个月,遮光密封,置干燥处。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那么头孢克洛颗粒药物相互作用是怎样的?
头孢克洛颗粒的药物相互作用是: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b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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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邓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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