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固醇是形成动脉粥样斑块的原材料,而斑块是导致心梗和脑梗的主要病理基础。他汀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的基石。
大量研究表明,缺血性心血管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应用他汀治疗可显著减少不良心血管事件,但在临床实践中,许多具备他汀治疗适应证者却未得到治疗,而肝脏转氨酶升高是导致医患双方拒绝应用他汀的最常见原因。
GREACE研究共入选1600例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6mmol/L的冠心病患者,其中437例患者在基线时存在轻中度肝功能异常(主要由非酒精性脂肪肝所致,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或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幅度<3倍正常上限)。
结果表明,接受他汀治疗者肝功能检测指标在研究结束时获得明显改善,而未服用他汀者肝酶水平进一步升高。与此同时,肝功能异常且接受他汀治疗者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显著低于肝功能异常但未接受他汀治疗者(相对风险降低68%)。
此外,与接受他汀治疗的肝功能正常者相比,肝功能异常者接受他汀治疗后心血管获益更显著。不足1%的患者因肝脏相关性不良反应而停用他汀,但两组退出率无显著差异。
关于伴有肝功能异常且需要应用他汀治疗的患者是否继续使用他汀进行降脂治疗,看看权威指南怎么说:
1、2015年血脂异常老年人使用他汀类药物中国专家共识:
ALT异常多发生在开始用药后的3月内,程剂量依赖性。血ALT、AST超过正常上限3倍或肌酸激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停用他汀类药物并复查。若肝酶、肌酶未恢复正常,应排除其他原因。对于上述发生肝酶、肌酶异常的患者,应再次评估他汀类药物的获益/风险,决定是否继续应用。若需继续使用他汀类药物,可更换种类或减少剂量后密切观察。
2、2016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指出:
对于转氨酶升高在正常值上限3倍以内者,可在原剂量或减量的基础上进行观察,部分患者经此处理后转氨酶可恢复正常。失代偿性肝硬化及急性肝功能衰竭是他汀类药物应用禁忌证。
药物治疗开始后4~8周复查血脂及肝功能与肌酸激酶。若无特殊情况,逐步改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开始治疗3~6个月复查胆固醇仍未达到目标值,则调整剂量或药物种类,或联合药物治疗,再经4~8周后复查。达到目标值后延长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