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内胆汁淤积(IntrahepaticCholestasis,IHC)是一组症候群,任何引起肝细胞和胆管细胞损害的因素均可导致IHC。研究显示,初次诊断的慢性肝病患者中高达35%出现IHC。为帮助我国肝病领域医生规范诊断和治疗IHC,《国际肝病》特邀请该领域权威专家开启“肝内胆汁淤积云课堂”。
今天第五期“云课堂”将由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彭劼教授分析慢乙肝核苷(酸)类药物(NA)治疗后停药过程的分期与再治疗策略。
没有肝硬化的“小三阳”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经NA长期治疗并符合停药标准停药,并非一蹴而就,这个过程可分为四期:停药前治疗期,滞后期,再活动期和巩固期。
经过这四个期后患者迎来不同的结局:结局一,HBsAg消失;结局二,持续病毒学应答(真正的健康携带者状态)±HBsAg水平下降;结局三,不符合立即再治疗标准的中间阶段;结局四:需要再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约占40%)。
滞后期
定义:停药后在HBVDNA再次出现(病毒学复发)前的一段时期。
此期肝功能正常,持续时间不等(1~12个月);大部分的病毒学复发在停药后迅速发生(1~6个月内),少数复发可能发生在1年后。其影响因素不明确,可能包括治疗基线和停药基线的HBsAg,治疗时达到HBVDNA阴性后的NA巩固治疗时间,HBV基因型和所用NA类型等。
最佳管理策略:停药后至少每四周监测一次HBVDNA;基线疾病活动度高和TDF停药的患者建议考虑更短的间隔时间(每2周)。
再活动期
定义:停药过程中HBVDNA再次出现的时段,许多病人同时伴有ALT骤升。
再活动期ALT的骤升通常是短暂的,并且有可能是诱导长期HBV特异性免疫控制的触发器,因此不需要立即介入治疗而是需要密切监测评估。临床需要鉴别ALT骤升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并且准确判断再治疗时机(治疗过早可能减少HBsAg清除机会)。
最佳管理策略:至少每四周监测HBVDNA、ALT、HBsAg定量,直至HBVDNA和ALT下降或稳定;根据ALT水平监测胆红素和凝血酶原时间;如果HBVDNA快速上升超过1×105IU/mL,应每1~2周进行密切的随访监测。
再活动期的早期再治疗标准(针对治疗前为小三阳的无肝硬化患者):如下表。
巩固期
定义:巩固期开始于HBVDNA和ALT达到稳定水平,并且转变为长期结局。
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不定。部分患者可由于在活动期HBsAg已经检测不到并达到NA停药终点;另一方面,在停药多年后仍能发生HBsAg清除。因此巩固期被认为是对免疫控制发展十分重要的时期。
最佳管理策略:监测HBVDNA、ALT、定量HBsAg或HBVRNA和HBcrAg,可以延长到3个月一次。
巩固期再治疗标准:
彭教授强调,为了保证NA治疗停药安全和有效的结果,应及时开始NA再治疗以防止对患者造成伤害,但应在一定程度上容忍病毒学和生化骤升以允许机体建立“功能性治愈”。
另外,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还需要进行综合管理,例如针对病毒性肝炎相关胆汁淤积、患者出现的精神异常和情绪问题等加以针对性的处理。其中,能有效缓解病毒性肝炎相关胆汁淤积的药物腺苷蛋氨酸,可作为甲基供体,影响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代谢,增强神经递质的合成,因而能够影响患者欢愉、舒适感、应激反应、睡眠等状态,从而综合缓解慢性肝病患者的疲劳、情绪等相关问题。
讲课专家简介
彭劼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感染内科及肝病中心副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
广东省医学会感染病分会主任委员
中华医学会全国感染病学会委员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感染病分会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肝病学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专家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基金、参入国家“十一五”“十二五”重大专项等多项研究。发表科研论文100余篇
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3项
获广东省“五四”青年奖,荣立军队三等功一次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健客价: ¥166.9适用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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