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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托恩)

通用名称:
布洛芬混悬液
产品编号:
12200039003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10980251
产品规格:
2.0g:100ml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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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名 布洛芬混悬液(托恩)
主要原料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主要作用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适宜人群 儿童
产品规格 2.0g:100ml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 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体重、年龄剂量表(详细请阅读说明书),用滴管量取。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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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布洛芬混悬液(托恩)

【通用名称】 布洛芬混悬液

【规格型号】 2.0g:100ml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10980251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 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体重、年龄剂量表(详细请阅读说明书),用滴管量取。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加重溃疡的报道。

【注意事项】 1.肠胃病患者慎用;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对其它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 5.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6.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禁 忌】 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禁用; 2.对本药过敏、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荨麻疹患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性 状】 本品为粉红色的混悬液。

【适用人群】 儿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贮 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不超过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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