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海市一医院启动医药代表备案工作,药代备案推广到二级医院。
5月28日,央视新闻频道以《治理医药购销“回扣”6人被处理》为题,再次曝光
药品回扣。旋即,“央视效应”初显,多地跟进,医药反腐、药代备案等再有动作。
接下来3个月,狠抓药品回扣
据晋江新闻网5月28日报道,即日起,晋江卫计系统将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
此次行动将严查和整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药品、医用耗材等采购及临床应用方面、医疗服务及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收受或索取“红包”、“回扣”、过度医疗等。
整治“回扣”问题,包括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和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等;
医疗机构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网上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等;医疗机构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药品等;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统方)。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
药代备案推广到二级医院
据沪上悘药人信息,昨日(5月30日)下午,上海一二级医院与各品种“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医药代表备案”工作启动。
日前,虹口区属二级综合性医院上海江湾医院通知各品种5月31前与该院签订一式三份的“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同时提供“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医药代表备案。
据2017年8月份《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凡是在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都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医药代表登记的事项,包括医药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水平、从业年数、联系电话,以及所属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工商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名称等事项。
有业内人士分析,上海江湾医院开始的“医药代表备案”动作是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向二级医院的延伸。
而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凡是在凡是在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都应当进行登记备案。
可见,保守的说,至少在上海一地,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将在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推开。
央视重点提出三定一有
央视曝光的是天津的一家医院,数日前,天津市卫计委官网正式发布《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接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药代表的登记备案台账。医药代表需在医疗机构登记备案相关信息。且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佩带统一的工作牌。
据悉,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还设立了纪委专门的谈话室,所有科室都要在谈话室洽谈,不允许医生在其他区域私自接待医药代表。
央视在报道中重点提到了规范医药代表的“三定一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触规定人员,要有记录。
对此,有评论分析,这可能具有风向标意味,医药代表以后在医院的活动将会受更多限制。
不过,必须看到,现实中的药品回扣比直接送现金要隐蔽的多,一般是赞助医生参加学术活动、送小礼物等。所有“三定一有”的效果仍然存疑。
更有观点认为,医药代表的活动并不是药品回扣的根本,限制医药代表的活动也不可能从根源消灭药品回扣。
而药占比畸高、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药品价格虚高才是药品回扣的根源。此外,医药企业和同类品种过剩,公立大医院的垄断,医疗资源过于集中,医院之间缺乏竞争,以药养医的体制和医生地位的低下,医患长期过度用药的不良习惯,社会对商业贿赂的普遍宽容也是药品回扣无法禁止的原因。
其实,如高州人民医院“回扣门事件”、福建漳州“医腐窝案”等,央视对于药品回扣已有过多次关注,几乎每年都会曝光相应新闻,但药品回扣仍屡禁不止。
可见,打击药品回扣是一场“长征”式的硬仗,而医药代表绝不是应该被打击的最主要对象。
近段时间以来,医药圈就如广东早前的天气一般,经历了一场场的豪雨,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先是央视曝光天津市某医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贿赂的行为,随后天津发布医院接待药代新规,紧接着北京发布通知,明文规定药代不得进入医院门诊和药房。
而医药行业的高压反腐态势不仅给行贿者以压力,今年上半年不少卫生计生系统官员以及医院院长这些受贿者也奉献出了一出出的“好戏”。
多地纪委监委发出“追捕令”
6月15日,广东中山市纪委表示决定对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开除公职、党籍。在公开的文件中,针对王莹“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大肆收受贿赂,贪婪成性”等形容措辞异常激烈。
6月14日,中纪委官网发布多个省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共有5个省份共9名医卫官员涉嫌违纪被通报。其中,某地卫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出现违规接受医药企业安排旅游的问题。
同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官网上发布公告,指出该省卫生计生系统及公立医院存在侵吞
医改红利、私设“小金库”以及药械采购大肆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问题。
6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发布通报称,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11日,郑州市纪委监察委的消息指出,郑州市
中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宝琴(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月29-30日,经芜湖市监察委移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受贿罪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芜湖市卫生局原局长何思忠和芜湖市第二医疗集团原副院长、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王怀红先后予以逮捕。
为药价?为清“小鬼”!
可以说,这段时间针对卫生计生系统和医疗机构的整治动作是非常密集和“高调”的。而在这股医疗医药反腐大潮中,打击药品回扣,抑制药价虚高似乎是政府主要目的所在。但是,又比这还要多走几步,有更深一层的考虑。
通常来讲,医疗机构在政策高压之下仍不愿放弃各种药品利益,会开发各种创新模式,努力使得“回扣合法化”。就拿最近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药房托管来说,药企按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医疗机构还款,它就能非常“有效”地回避药品回扣的监管。另外,医疗机构自办医药公司,并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也是常见的模式。
然而,无论是药房托管还是自办医药公司,都属于涉及利益关系颇具争议的方式,亟待整治。事实上,与其说是为了抑制药价虚高,不如说反腐更是为了清理造成药械采购领域各种乱象的“小鬼”。
就如这次安徽纪委监委在官网中公开的信息显示:有的公立医院严重偏离公益性,把医院当企业经营,把医疗服务当商品交易,侵吞医改红利;关键环节问题多发,招标采购中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等屡屡发生;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大肆利益输送。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医药环境一直风云变幻的根本。
回归到医药采购的整个链条上,卫生计生系统官员、医疗机构、药企、医生和医药代表的每个环节都会遭遇腐败的侵袭。可以说,追根到底还是笼子出了问题。那么,亡羊补牢又该补哪里呢?答案还得是医改。实施医保支付标准,由支付方负责采购。当然,这个又将是一大“课题”,我们以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