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
摘要:对此,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切实把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要求成立公共卫生科,做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责任、有考核。
昨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将加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切实将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医疗服务紧密结合并融入医疗服务全过程,形成防治结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长期以来,医疗机构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职能大多分散在多个科室,内部缺乏统一的协调与管理,有的新增任务没有明确的责任科室和人员承担,影响了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发挥和任务落实。
对此,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切实把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要求成立公共卫生科,做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责任、有考核。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规范,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改革、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做好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对接,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