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它记载了药品的相关信息,可以供用医生指导患者用药,也可以供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医师护士等应根据说明书内容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给予服药指导。
感冒灵颗粒(新峰药业)的说明书记载了什么内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灵颗粒
商品名称:感冒灵颗粒(新峰药业)
拼音全码:GanMaoLingKeLi(XinFengYaoYe)
【主要成份】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性 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等。
【规格型号】 10g*1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10袋/盒
【有 效 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019
【生产企业】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的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新药审批后的说明书,不得自行修改。药品说明书是药品情况说明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医师、药师、护师和病人治疗用药时的科学依据,还是药品生产、供应部门向医药卫生人员和人民群众宣传介绍药品特性、指导合理、安全用药和普及医药知识的主要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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