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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寒咳嗽颗粒(莱康)

通用名称:
风寒咳嗽颗粒
产品编号:
13000064434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51022153
产品规格:
5g*12袋
生产企业:
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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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名 风寒咳嗽颗粒(莱康)
主要原料 麻黄、苦杏仁、法半夏、紫苏叶、陈皮、桑白皮、五味子、青皮、生姜、甘草(蜜炙)。
主要作用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适宜人群
产品规格 5g*12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生产企业 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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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风寒咳嗽颗粒(莱康)

【通用名称】 风寒咳嗽颗粒

【规格型号】 5g*12袋

【生产企业】 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51022153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阴虚干咳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主要成份】 麻黄、苦杏仁、法半夏、紫苏叶、陈皮、桑白皮、五味子、青皮、生姜、甘草(蜜炙)。

【性 状】 本品为浅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贮 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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